环境保护署 (香港)
环境保护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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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 |
署长 | 徐浩光博士 |
副署长 | 方健华 胡伟文 郑健 |
助理署长 | 谭卓伟、胡劲欣、吴文裕 区诗敏博士、黄智华 |
部门资讯 | |
成立日期 | 1977年(环境保护组) |
所属部门 | 环境及生态局 |
口号 | 为自己和下一代缔造一个健康怡人的环境 |
总部 | 香港金钟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5及16楼 |
联络资讯 | |
网站 | http://www.epd.gov.hk |
环境保护署(简称环保署;英语: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缩写:EPD)是香港环境及生态局辖下的部门,专责主管环境保护政策。现任署长为徐浩光。
历史
1977年,港英政府设立环境保护组,1981年改组为环境保护处,1986年成立环境保护署,成为专责处理污染问题的政府部门,负责统筹及推行预防和管制污染的工作。2005年4月1日完成重组,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环境科合并[1]。
隶属
- 1986年-1989年:布政司署卫生福利科
- 1989年-1997年6月30日:布政司署规划环境地政科
- 1997年7月1日-2000年12月31日:规划环境地政局
- 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环境食物局
- 2002年7月1日-2007年7月1日: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 2007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环境局
- 2022年7月1日-:环境及生态局
工作
环境保护署的职责包括构思环境保护、自然保育等政策,执行香港各环保法例,环保署亦负责监察环境质素,为家居、工业等各种废物提供收集、转运、处理和处置设施,就城市规划及新政策对环境的影响提供意见。环保署又负责处理市民对各类污染的投诉,及透过宣传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鼓励市民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署的工作包括6个类别:空气、噪音、废物、水质、环境保育和环境评估及计划。
历任首长
- 聂德(1986年4月1日-1996年3月31日)
- 罗乐秉(1996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
- 郭家强(2005年4月1日-2006年9月,是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兼任)
- 王倩仪(2006年9月-2016年9月)(是由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兼任,2007年7月1日起改称环境局常任秘书长)
- 唐智强(2016年9月19日-2019年3月26日)
- 郑美施(2019年5月2日-2021年9月4日)
- 谢小华(2022年1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 徐浩光(2023年3月29日一)
相关
注释
-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環境科與環保署合併. www.info.gov.hk 政府新闻公报. 2004-09-23 [200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3).
外部链接
新头衔 |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组 | 继任: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处 |
前任: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组 |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处 | 继任: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署 |
前任: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处 |
英属香港环境保护署 1986年 - 2005年 |
重组 |
前任: |
香港环境保护署 200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