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锡
王梦锡(16世纪—17世纪),字讷吾、锡侯,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四年(1624年),王梦锡中式甲子科应天乡试举人,次年(1625年)联捷进士,获授工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外调江西南瑞佥事、广东参政、广东按察使和四川右布政使[2]。
弘光帝继位,召用王梦锡为添注太仆少卿,擢官太常卿、副都御史,因贪污被弹劾,同时又因和张捷有姻亲关系被降级。南京失陷,他前往绍兴谒见监国鲁王,代替李白春为户部尚书,尽力接济沈宸荃的兵饷,兼任兵部尚书。绍兴失守,他在南京半壁庵出家,到郑成功攻南京时计划为其内应,事发被杀害;他的仆人朱遵义保护其家人而被擒,严刑下不屈被杀[1]。
引用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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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白春 |
南明户部尚书 (鲁王朝廷) 1646年 |
继任: 朱常淁 |
前任: 余煌 |
南明兵部尚书 (鲁王朝廷) (署) 1646年 |
继任: 郑彩 (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