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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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 郑顺潮(兼党委书记) |
行政总监 | 韦东庆(兼党委副书记) |
副局长 | 李竞伟(香港方代表)、 余烈(广东方代表)、 谭光民(澳门方代表)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港珠澳大桥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
机构类型 | 项目法人事业单位 |
行政级别 | 正县处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0005591459057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横龙路368号 |
邮政编码 | 519060 |
对外官网 | www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2010年7月27日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等工作。[1]
沿革
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开展港珠澳大桥项目前期工作,同意成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作为召集人,广东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三方组成的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专责协调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1]。
2004年3月,粤港澳三方正式成立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1]。2006年1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成立港珠澳大桥专责小组,负责协调大桥筹备中的重大问题[1]。
2009年12月15日,港珠澳大桥正式开工[1]。2010年7月27日,粤港澳三地共同组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作为大桥工程和运营管理机构[1]。
根据港珠澳大桥的粤港澳三地政府协议,三地政府共同组建港珠澳大桥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三地委),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是三地委辖下的机构。港珠澳大桥管理局设1名局长以及3名副局长。管理局局长需由三方代表推荐后,再由广东方提名,并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任命[2][3]。副局长则由三地政府各提名一人担任[3]。
机构设置
根据《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章程》,港珠澳大桥管理局设置下列机构[1]:
- 计划咨询部
- 融资财务部
- 工程管理部
- 总工程师办公室
- 安全环保部
- 交通工程部
- 综合事务部
- 营运管理部
- 人工智能研发应用中心筹备组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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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管理局简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 ^ 2.0 2.1 袁佩如.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局长郑顺潮任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局长. 澎湃新闻. 上海. [2019-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2) (中文(中国大陆)).
- ^ 3.0 3.1 港珠澳桥管理局从无公布成员名单 路政署高级工程师属唯一港方代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852邮报
- ^ 港珠澳大桥杂志第四十二期(纪念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第九次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 ^ 发策中心考察港珠澳大桥 建议新思维深化三地合作经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
外部链接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官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