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惟炳
沈惟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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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吏部左侍郎 | |
籍贯 | 湖广孝感县(今湖北)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斗仲,号炎洲 |
出生 | 万历九年二月初七日 (1581年3月11日) 湖广孝感县(今湖北) |
逝世 | 顺治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1648年11月12日) 湖广孝感县(今湖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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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惟炳,字斗仲,别号炎洲,湖广德安府孝感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直隶香河县知县,任内修《香河县志》。转刑科给事中[1],上疏劾魏忠贤,废立枷之法。以序转吏科右给事。天启甲子(1624年)冬,又以争掌垣魏大中、选郎夏嘉遇等不应降级。疏入,忠贤怒,夜半下中旨降一级,调外任。明年(1626年),梁孟环弹劾惟炳,党邪害正,削籍,夺诰命。崇祯改元,起补刑科右给事中[2],八月改工科左给事中[3],十一月升吏科都给事中[4]。崇祯二年(1629年)四月,升任太常寺少卿[5]。十五年(1642年),自工部右侍郎转左。调吏部左侍郎。三月为通政使。
崇祯十七年(1644年),任吏部左侍郎。李自成破京师,被执[6]。李自成败走后,降清,仍任吏部左侍郎,掌部事[7]。屡乞骸骨不允。顺治二年(1645年),得谢归家。五年戊子(1648年)九月卒。有子沈宜、沈寅、沈宽。
著作
香河县旧无县志。沈惟炳上任知县后,以前任知县沈万钶所辑县志稿为底本,参证府志及邻县志书,广征杂记,修撰成书,共十一卷。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刊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