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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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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少校
毛却非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1年
 中华民国 四川简阳县
逝世1950年2月4日(1950岁—02—04)(38—39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高雄市左营区桃子园刑场
籍贯四川简阳县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马健瑛
1942年结婚—1950年结束
军事背景
效忠 中华民国
服役 中华民国海军
军衔少校
学历
经历

毛却非(1911年—1950年2月4日),中华民国海军美颂舰舰长,1949年10月19日宣布起义将美颂舰驶往上海,途中遭官兵制伏后押送高雄左营军港,1950年2月4日枪决于桃子园刑场。

生平

毛却非原名毛富儒,1911年生于四川省简阳县贫农家庭,小学毕业后到上海半工半读,先后就读上海浦东中学、杭州高中,1931年适逢九一八事变,毛却非积极参与请愿要求政府抗日,1935年毛却非赴江苏镇江考入电雷学校航海班,七七事变后该校迁到四川省万县,毛却非组织“中国海军再生运动会”[1]

海军学校毕业后,由于未被分派军务,毛却非返回故乡在简阳县初级中学任教[2],1941年重返万县入中央训练团干部训练班,1942年与马健瑛结婚。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中华民国从美军获得许多中型舰艇,1945年毛却非奉派调青岛任中建号军舰枪炮官,1946年春改派到上海任海军联荣舰登陆艇舰长,继而在美平舰服务[1]。1945年第二次国共内战爆发,随着局势变化,中共密集策反。毛却非在海军的同学杨沧活是共产党员,经常与毛却非接触从事地下工作,1948年介绍毛却非加入组织,与王显群、姜伟衡一组。

1949年4月22日渡江战役南京解放,毛却非接获海军司令部命令调广州接任美颂舰舰长。由王显群安排送马健瑛与三个孩子到广州与毛却非会合,传递三个月后组织将派人与她联系。毛却非同学曹远逸告诉他有人在议论他1937年加入共产党,建议他回四川可以在重庆找到工作,毛却非没有接受。1949年10月初,中共派员与毛却非联系告知杨沧活在香港与他接头,约定起义事宜。

1949年10月14日,毛却非接到命令前往香港运送卫生器材到左营,毛却非到香港后与妻子马健瑛到杨沧活处取得大小两面五星红旗和宣传品[3],并安排电官毛扶正、医官彭竹修、枪炮官张纪君一同上船,准备隔日升起五星旗作为起义标志,晚间毛秘密召集轮机长、枪炮官、帆缆班长、电官、医官和警卫连李副连长开会,传达共产党组织的指示,散会后毛却非进入官舱草拟起义宣言,但毛却非忽略了海军电雷派与青岛海校的矛盾,毛却非出身电雷却找了青岛海校的干部讨论起义,结果导致起义失败[3],深夜时分士兵持枪冲进舰长室只有马健瑛在,未见到毛却非,于是众人冲进官舱逮捕了毛却非,并控制了舰上其他官兵[4],将船驶向澳门检修后开往高雄左营。

毛却非同妻子马健瑛关在一起时,告诉妻子审讯时将所有罪名都推给自己,藉以脱罪,1949年10月28日美颂舰抵达高雄,起义官兵及马健瑛都被押往凤山监狱关押审讯。1949年12月21日马健瑛获判无罪,1950年1月7日保释出狱,毛却非与枪炮官张纪君则以叛变罪名判处死刑,1950年2月4日枪决于高雄左营桃子园刑场[5][4]

中共烈士遗族

由于毛却非遭到枪决后,马健瑛带着孤儿住在海军舰长陈绍平家[6],情堪怜悯,由毛却非的同学们联名请求将马健瑛及其儿女送回四川原籍,1950年2月海军派员押送马健瑛及其子女搭中权舰到舟山。马健瑛带着子女搭乘渔船到江苏北面吕四区登岸回到解放区,受到南通当地政府的欢迎与接待。1950年5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情报处将马健瑛及其子女接送志上海居住。不久,马健瑛迁居南京,三个子女按烈士遗族由国家抚养[1]

毛却非的弟弟毛扶正,在舰上担任电报官,受兄长牵连判刑5年,出狱后由陈绍平介绍进入海军造船厂服务,之后前往基隆工作,晚年获得平反并申请到补偿金[7]

平反

1958年马健瑛带养三个子女回到简阳县毛却非的故乡务农,由于当地人对他们不认识,一度受到政治怀疑和歧视。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马健瑛及其家人因毛却非的国民党海军舰长身份被打为黑五类深受迫害批斗。1964年开始毛却非的大儿子毛兵雄即多次写信给中共海军政治部。中共海军政治部回函表示“毛却非原系蒋军海军“美颂”舰舰长,一九四九年在香港起义,因事机泄露,被国民党逮捕杀害,其家属应按烈属对待。”但相关迫害终未停止。直到1978年海军政治部及成都军区干部专程探望马健瑛及其家人,始获得平反[1]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四川省简阳县志纂委员会纂. 《簡陽縣志》人物志. 四川: 巴蜀书社. 1985年. 
  2. ^ 国防部海军总司令部. 毛却非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49-10-20~1953-08-11 [2022-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24). 
  3. ^ 3.0 3.1 姚开阳. 《國史館館刊第六十四期》1949年中華民國海軍艦艇叛變原因. 中华民国国史馆. 2020年6月. 
  4. ^ 4.0 4.1 国防部海军总司令部. 毛却非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49-10-20~1953-08-11 [2022-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24). 
  5. ^ 国防部军法局 海军总司令桂永清. 檢呈美頌軍艦艦長等叛亂案審判請准先行執行死刑.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0-01-28. 
  6. ^ 国家人权博物馆. 毛扶正口述歷史. 国家人权博物馆. 
  7. ^ 毛扶正, 胡乃元, 蔡淑端, 吴大禄, 江春男, 杨雅惠, 颜司音, 林约干, 吕沙棠. 《看到陽光的時候:白色恐怖受難文集 第二輯》. 国家人权博物馆.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