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遇春宫保府
杨遇春宫保府 | |
---|---|
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 |
坐标 | 30°37′52.28″N 103°40′34.36″E / 30.6311889°N 103.6762111°E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23 |
认定时间 | 1996年9月16日 |
杨遇春宫保府位于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1996年9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发〔1996〕104号). 维基文库. 1996-09-16 (中文). [ 扫描件]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