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泉
林达泉(1831年—1878年11月3日),字海岩,广东省惠潮嘉道嘉应直隶州大埔县阴那坑松水涧(今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水口村松水涧)人,清朝官员[1]。林达泉来台任官时,有“治台三策”[1]。对于后山(台湾东部),认为要“以退为进,逐渐而前”;对于全台,认为要“用海不用山”;对于理财,认为要“求己不求人”[1]。
生平
林达泉出生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祖父林克堂跟父亲林春山都是监生[1]。咸丰十一年(1861年)中式举人[1]。同治四年(1865年)进京赴试未上榜,被当时担任苏松太兵备道的丁日昌聘为记室[1]。因为其留心经济,熟悉今古舆图及外洋各国形势,受丁日昌重用[1]。后因太平天国余部流窜广东、福建等地,林达泉返乡督办团练,后来叙绩以知县选用[1]。同治七年(1868年),随剿捻军有功,捐陞直隶州知州,归江苏补用,赏戴花翎[1]。同治八年(1869年),林达泉赴补江苏,又奉命办理江苏机器局暨通商交涉海运诸事宜,以劳保候补直隶州以知府用[1]。
同治九年(1870年),署江苏省苏松太道太仓直隶州崇明县知县,任内处理不少积累的讼案[1]。同治十一年(1872年),署常镇通海道常州府江阴县知县[1]。同治十二年(1873年)短暂接替陈星聚,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光绪元年(1875年),奏补江苏省淮扬海道海州直隶州知州,任内捕获盗贼赵庆安、张飞豹、郭佃扬等人[1]。
光绪元年(1875年)台北府正式建立。光绪三年(1877年),钦差大臣沈葆桢以其“器识闳远,洁己爱民”,奏请调署台北府知府。此外尚有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的保荐[1]。光绪三年五月十六日(1877年6月26日)有上谕让林达泉试署台北府知府[1]。但因为林达泉此时担任江苏省底下的海州直隶州知州,跨省拣选不合定制,引发争议[1]。最后以林达泉试署视作特例,以后不得援引此例为条件,于八月廿四日(1877年9月30日)正式准许林达泉调署台北府知府[1]。
次年(1878年)三月林达泉抵任,当时也由他兼摄新竹、淡水的知县[1]。此时台北府暂时以原淡水厅治竹堑(今新竹市)为府治,故林达泉是在竹堑办公[1]。为求防务需求,林达泉经过实地探勘,初步决定于艋舺与大稻埕之间的未开垦荒地构筑台北城。并构想将重要台北府城官署、宗庙等建筑设立其中。同年七月发生加礼宛事件,身为知府的林达泉筹办军火与粮饷给前线的清军[1]。后来因父丧丁忧,哀毁劳瘁,发背疽而于同年十月九日(1878年11月3日)逝世[1]。在他逝世后,由当时担任中路理番同知的陈星聚署理台北府知府[1]。
参考文献
列表
- 《清史稿》卷四七九循吏四(《清史稿台湾资料集辑》作卷四八六),页13081。
- 《清史列传》卷七十七循吏四。
- 尹章义:〈台北设府筑城考〉,《台北文献》66,民72.12。
- 《台北市志》人物志,页21。
- 《重修台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页196。
- 《台湾通志》列传政绩,页492。
- 刘宁颜 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暨日据时期》 国家图书馆 民国92年12月 页268-269
参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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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星聚 |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73年上任 |
继任: 郑元杰 |
前任: 向熹 |
台北府知府 1878年上任 |
继任: 向熹 |
前任: 王葆昌 |
崇明县知县 1870年-1872年 |
继任: 谭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