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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鸣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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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鸣谦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直隶安庆府桐城县
出生乙酉十一月初一日(进士履历为庚寅年〔1530年〕)
逝世万历七年三月
配偶配刘氏
亲属(子)元善、元祥、元会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李鸣谦(1525年—1579年),字得卿,号光亭,直隶安庆府桐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五名进士[1][2]。大理寺观政,本年八月授河南府推官,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升刑部主事,万历七年三月卒。

家族

曾祖李镐;祖父李文贯;父李宗,母胡氏;继母锺氏[3]。弟李益谦(庠生)。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