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舟
此条目应避免有陈列杂项、琐碎资料的部分。 (2020年7月7日) |
李江舟(1968年1月—),男,安徽潜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员。现任中央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一级警监。
生平
李江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察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90年6月入党,同年7月进入北京市公安局工作。
1990年7月,任公安部一局四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4年4月,任公安部办公厅秘书处主任;1996年1月,公安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级秘书;1998年12月,公安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2002年6月,任公安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2003年10月,公安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
2006年6月至2009年,河北保定市政府副市长(挂职)[1]。
2010年,任公安部一局副局长。
2012年,任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港澳台办主任。
2016年12月,任公安部驻香港中联办警务联络部部长。
2020年7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2]。
2020年11月9日,因为“破坏香港自治及危害人权”而被美国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3]。
参考文献
- ^ 保定市政府副市长李江舟带队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河北消防网. 2007年3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3月16日).
-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新华社. 2020-07-03 [2020-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 ^ Syria Designations; Syria-related Designations; Hong Kong-related Designations. home.treasury.gov.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2020-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