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丹
李桂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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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华民国奉天省新民县 | 1913年12月1日
逝世 | 1938年2月18日† 中华民国湖北省武昌市 | (24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效命 | 中华民国 |
军种 | 中华民国空军 |
服役年份 | 1930年-1938年 |
军衔 | 上尉 |
部队 | 空军第四驱逐机大队 |
参与战争 | 中国抗日战争 † |
获得勋章 | 二级云麾勋章 |
李桂丹(Lee gui-dan,1913年12月1日—1938年2月18日),辽宁辽滨塔村人,中华民国空军军官。 其父早逝,由母周太夫人抚育成人。烈士聪颖健朗,事母至孝。九一八事变眼见日人横行,乃矢志从军报国。报考陆军官校,再转入中央航校,二期毕业品学兼优,飞行技艺高超,高志航教官特别激赏并予推荐留校任教官。
事迹
1932年7月,李桂丹入中央航校第二期飞行科。毕业后留校任航校少尉飞行教官,飞行科驱逐组少尉组长。
1936年绥远抗战爆发,李桂丹在侦察、轰炸和配合陆军的作战中屡次建立战功。不久升任航校飞行科驱逐机中尉代组长,空军第四大队21中队中尉队长。
1937年8月13日淞沪战争爆发后,李桂丹先后击毁敌机8架,升任空军第四大队上尉本级代大队长,与高志航、刘粹刚、乐以琴当时被誉为中国空军“四大金刚”。
1938年1月1日,获颁二级云麾勋章。
1938年2月18日,日军企图轰炸武汉。李桂丹率领第四大队驾机升空与敌作战,击落敌机12架,实为抗战以来最激烈的空战之一。李桂丹个人于此役击落了3架敌机。但其后中弹,当即血染长空,壮烈殉国,牺牲时年仅24岁[1]。
参见
参考资料
- ^ 第四大队 大队长李桂丹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飞虎研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