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锟
李宏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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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重庆市市长 | |
籍贯 | 四川省三台县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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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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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锟(1895年—1957年),字剑鸣,四川省三台县柳池乡(中太镇长乐乡袁家庵)人,曾任重庆市市长。
- 早年在本县读私塾、县立高小。
- 宣统元年(1909年)入四川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分发在陆军第三十三混成协任排官。
- 川军第二师赖心辉部,历任连长、营长。
- 国军第二十一师(师长刘存厚)第四十二旅(旅长赖心辉)第八十四团团长
-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二军副军长兼第一师师长
- 四川军事高等研究所学习,后投刘湘部,参加历次川军内战
- 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参谋长,兼任成都卫戍司令部司令
-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升中将副军长
-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川康绥靖主任公署中将参谋长
-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代理重庆市市长
-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4日,任重庆市市长
- 重庆市防空司令部成立.重庆行营委任重庆警备司令李根固兼防空司令。重庆市长李宏锟兼副司令
-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8月1日,行政院国务会议决议,免去重庆市市长,由蒋志澄继任
-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四川禁烟善后督办公署,在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增设四个协办公署,以李宏锟等为协办,加紧禁烟工作。
-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四川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 1950年,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致函李宏锟: “你的田地财产要按政策交出,争取做个开明人土。”,于是,李宏锟将其珍藏多年的故宫画册、金石拓本共140余件(册),悉数送给三台县文化馆。其后,又将重庆、成都的公馆、茶庄和长乐街房及田土百余亩,全部上交。
- 1951年,定居重庆。
- 1957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