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娃传 (1991年台湾电视剧)
李娃传 | |
---|---|
类型 | 公共电视节目、古装剧、历史剧 |
开创 | 白行简《李娃传》 |
主演 | 唐娜、李志希、归亚蕾、张复建、颜振尧、李承泰等 |
制作国家/地区 | 中华民国 |
语言 | 国语 |
集数 | 10集 |
每集长度 | 27分钟(不插播广告) |
制作 | |
制作人 | 周平 |
监制 | 广电基金公共电视节目制播组 |
拍摄地点 | 台湾 |
播出信息 | |
首播频道 | 华视 |
图像制式 | NTSC制式 |
播出国家/地区 | 台湾 |
播出日期 | 1991年3月18日—1991年3月29日 |
《李娃传》是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基金(广电基金)公共电视节目制播组(公视制播组)1991年度连续剧,改编自白行简原作唐人传奇《李娃传》,1991年3月18日至1991年3月29日每周一至周五21:03~21:30在华视播出,周平制作,唐娜、李志希、归亚蕾、张复建、颜振尧、李承泰主演,共10集。[1][2]
概要
该剧主要演述郑元和(李志希饰)与李娃(唐娜饰)的爱情故事,是唐娜首次演古装剧[3]。该剧被定位为公共电视节目1991年度大戏,对其品质的要求格外严苛。原本可以用保丽龙或小纸片即可完成的该剧雪景,公视制播组坚持一定要使用真实的雪景,于是该剧制作单位及演员于1991年1月远赴中国东北长春市摄氏零下的冰天雪地拍摄真实的雪景。[4]
该剧制作单位在长春市拍摄雪景时,弄来一辆中型巴士,成天开着暖气给演员接力取暖,并请求长春电影制片厂人员协助拍摄雪景;长春电影制片厂人员开了一张“行头单”,就地取材怀炉、脚底保温膜、保温耳罩、保温足套等保暖装备,才使得该剧制作单位能在短短两天内完成拍摄雪景。[3]
该剧全部配乐及配唱,皆请中央交响乐团重新作词作曲、中国大陆歌手代唱[2]。
该剧尚未杀青,即有传闻称该剧每集制作费高达新台币130余万元;公视制播组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此传闻,只表示希望把好品质的东西呈献给观众[4]。
1991年3月15日,该剧举行试片会,李志希、唐娜、行政院新闻局副局长廖正豪、华视副总经理陈祖耀均出席试片会[1]。
演员
批评
该剧最引起争议之处是:为了强调该剧是历史剧,制作单位常在段落中以旁白介绍唐朝制度或文物古迹,显得和剧情格格不入[2]。
1991年3月30日,台湾作家谢鹏雄评:该剧“这个‘公子迷恋美色,名妓执意从良’的故事,既无微言大义,也乏现代意识,人性的探讨上也不怎么深入”;而以社教的眼光看,该剧境界比《一代名臣范仲淹》俗,“唯一的解释,大概是它想打破‘曲高和寡’的局面,以通俗取材接近观众;果真如此,这一次倒似乎押对了,因为收视率显然提高,回响也特别多”;唐娜饰演的李娃“一般认为高头大马,缺乏柔和妩媚;但创作了庙外为郑公子解围,路上阻止刺客刺将军的情节,倒也符合原小说‘节行奇’之说”,李志希饰演的郑元和“则不符‘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的形象,甚且将之丑角化了(如考试时打瞌睡等)”;在其他方面,“西安的宏伟,摄影甚佳;加上女主角的粉雕玉琢、衣饰器物的讲究、身段谈吐的古典,使它呈现电视上罕见的精致。合唱音乐的配合,虽难免是我国影视的俗套,但声音铿锵、辞意典丽、颇有可听性,也大大增加了通俗性与可看性;在现阶段,不失为启发观众兴趣的一个方法”;总评该剧,“虽然素材通俗化了些,但就整体过程看来,仍能维持不同于商业连续剧的格调,其播出应当是可以受到肯定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