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克良
方克良(1922年3月—1979年8月17日),傣族,云南潞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
生平
1922年,方克良生于芒市土司一个属官家庭,幼时投靠土司家族,做土司孩子的陪读与玩伴,此后一直在土司家帮工。1950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芒市,方克良主动接近解放军和工作队,被吸收参加潞西县民族宣传队。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县委干事、秘书、县土改工作队组长等职。1956年3月在潞西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县长,为潞西首位选举县长,在第二、三、四届人大上获得连任。1963年任德宏州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委员,1964年5月被选为德宏州人民法院院长。“文化大革命”时期受到严重迫害,脑部受伤。1974年12月复出,任云南省交通厅芒市交通监理所党支部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8月17日因脑伤病变医治无效逝世。[1]:509
参考资料
- ^ 何萍 主编; 云南省潞西县志编纂委员会 编. 潞西县志. 昆明: 云南教育出版社. 1993. ISBN 7-54150-68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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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福成 |
潞西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1956年3月-1964年4月 |
继任: 钱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