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区道
新北市区道原为台北县乡道,在1961年始有编制存在[1],今日系统于1983年大致定型[2],共计135条[3]。配合2013年6月18日公路法修订通过,于2015年9月7日经交通部正式公告现在的区道路线[3]。
路网分布
全市除深坑区外均有区道分布[注 1]。北侧由大屯山产生的辐射状水系内各溪谷内几乎均有区道连结,金山区则较特殊,大部分的区道均分布在金宝山墓园周遭。东、南侧山区及观音山区则有多条傍溪而行或越岭的区道连结各村落,台北盆地西南侧区道除芦洲、三重及中永和地区仍采早期路线编列为公路外,均以运输功能较健全之道路取代之。以下将分区做更详细的介绍。
北海岸
淡水区、三芝区内区道绝大多数东西向连接西侧的台2线与靠山的101线。[4]此二区和石门区中区道路线多位于大屯火山产生的辐射状水系之谷地。[4]多数区道于1961年即已出现,当时自石门由东而西按顺序编号[1];今日则自淡水由西而东编号,且因公路走向,淡水区内多为偶数编号,三芝区内多为奇数编号。[5]
金山区共有六条区道,其中四条位于金宝山墓园区,另两条则自台2甲线(阳金公路)分岐。[4]万里区境内区道仅北28线与其支线共三条,北28线与北28-2线互相平行,北28-1线则向西北分岐。[4]汐止区区道均自台5甲线分出,如汐万公路、汐平公路均为区道。区内西北侧山区有一小段北28线过境,并终止于汐止区与内湖区的市区界。[5][4]
东北角
新北市东部地形上属雪山山脉尾棱,多山的地形使得公路常筑于溪谷内较平缓处,或以多重弯道越过河系间分水岭以联络两边聚落。
瑞芳区境内区道主要为连结滨海的台2线和串联镇内各大主要聚落的102线间道路(由原跨基隆市区道改编的北122线、北123线亦如是),[4]北37线则专为侯硐地区交通联络与纾解102线而建。双溪区、贡寮区内区道几乎均集中在双溪及其支流周遭,可做为台2丙线之替代道路,[4]但由双溪区直通头城镇宜1线的双泰产业道路(农路农北双007线)未被编入区道公路内。[5]平溪区内区道多以与其他乡镇联络功能居多(如北31线),另有北43线可以进入坪林区连接北42线。[4]平溪、双溪间之平双公路(今日台2丙线)于平双隧道完工前曾将原有的平双产业道路(农路农北平双012线)编为“暂编北38线”,此暂编区道于平双隧道完工后解编,但仍遗留养护告示牌与里程牌;而2015年的区道新编当中又将北38线的起点设在平湖里,恢复大部分路段,但仍有里程差异。[5]
淡水河左岸
八里区与大部分的五股区区道皆与观音山脱离不了关系,有从台15线爬上山者(如北50线)和全线都位于山上者(如北53线),亦有北51线(八里)和北58线(五股)一路上到林口台地。[5][4]林口区区道多分布在北部山坡,林口台地上仅有北75线与北78线[4],其中北75线因新市镇开发之重划,仅小部分路线仍存在,且全线均已无任何相关设施,最终遭到解编。
泰山区内之区道均以对外的联络为主,如连接国道1号的北60线、连接林口的北76线、连接新庄的北72线、连接龟山的北117线。[4]芦洲区区道由主要的北61线、北63线、北64线构成一近乎“田”字型的路网。[4]三重区区道多弯绕,如北65线在103线与108线两处岔路均有一趋近于直角的弯。[4]新庄区区道则多分布于头前庄与丹凤、营盘地区,另有北118线向外连接龟山。[4]
树三莺地区
树林区区道大多分布于闹区,围绕116线与114线发展,[4]柑园地区公路与三峡区连接较多。[4]莺歌区区道多数在北部的丘陵区,另有北83线沿大汉溪左岸连接大溪区。[4]三峡区区道以台3线为界,以西北只有北81线及其支线(人字型)和自柑园延伸过来的北85线;以东南则有较多山区区道,北108线、北109线、北111线、北113线与北114线构成主要的“又”字路网,还有其它短区道位于支流谷地。[4]三峡区共有13条区道,为新北市之最。[4]
板土、双和地区
土城区的区道均位于台3线以东,两条主线与两条支线共四条。[4]早期多数区道位于台3线沿线。[1]板桥区除溪崑有北73线末段外,仅余北91线和北93线两条纵向公路。[4]中和区山区几乎没有区道经过,八条区道以住宅区和工业区景观为主。[4]永和区区道从111线发展,除北94线仍采弯绕小路外,其余路线均已改走直且宽的路,当中北88线与北95线组合的倒U型路网亦为永和重要的交通干道。[4]
大文山区
石碇区内共四条区道,106线以北有北32线(新兴坑路)和北33线(汐碇公路),以南有北47线与北47-1线,均连接106乙线与台9线;[5][4]区内原有区道北45线,于1986年升格为县道106乙线至今。坪林区境内于1983年第三次公路普查始有区道公路于境内,仅北42线一条区道,位于北势溪极上游处,连接坪林、渔光、阔濑等聚落。[5]
新店区共有六条区道,四条区道在市中心区围绕着台9线,另两条则连接新潭与桂山电厂。[4]乌来区境内仅有二条区道,分别为北107线和北107-1线,其中北107线为乌来山区原住民部落间重要联外道路,曾由公路总局代为养护,傍著南势溪谷而行。[4]
养护概况
新北市区道目前由新北市政府工务局负责养护,部分重要区道(北1线、北桃83线、北85线、北107线和北108线)曾经由公路总局代为养护,这些区道今日则已移交工务局负责养护工作。区道的路面品质尚佳,除北120线部分路段仍属山径未铺柏油外,其余区道均为柏油路面。[注 2]
新北市区道于2001年全面设置里程牌,分为较大型的整数里程牌与较小型的半公里里程牌(以小数计)。部分2001年后新增的区道,或短于0.5公里且有缺失起点里程牌的区道则没有里程牌。2009年又于各区道起点与终点增设养护告示牌。部分区道仍遗留早期之石造里程碑,这些里程碑多数为混凝土材质,两面贴上印有黑白两色编号与里程的反光材质贴纸,与其它县份石刻的里程碑有所不同。[注 3]
虽然几乎各区道均有里程牌之设置,但由于工务局常有误设的情形,将某区道里程牌插设于错误的路线上(养护告示牌亦然),错误的路线将列于下表,注意这都不是正确的区道走法:
- 北5线里程牌出现在北5-1线上。
- 北18线尾段向南延伸。(太奇怪了?中段5k处有向东延伸,理论上应该要编成18-1 & 18-2(小油坑路)才对/by AC)
- 北29线起终点倒置。起点牌置于汐止区秀峰路新台五路口,往北沿汐万路不断延伸。
- 北34线起终点倒置。
- 北49线起点在台15线上。
- 北51线起点错置于中华谷类食品工业技术研究所旁。
- 北62线走芦洲区中山一路(北63线岔路起) → 集贤路 → 信义路 → 复兴路(左转至忠孝路止)。
- 北63-1线走新庄区中原(东)路。
- 北64线于忠孝复兴路口处改走忠孝路112巷 → 三民路128巷(至北61线止)。
- 北73线终点在树林区树新路俊英街口就结束了。
- 北80线起点在北79线上。
- 北82线走莺歌区大湖路全线。
- 北82-1线走莺歌区东湖路。
- 北88线于土城区境内走金城路全线。
- 北94线走永和区永利路 → 林森路 → 成功路 → 秀朗路三段。
- 北96线走新店区二十张路。
- 北99线起点自中和区南山路中和路口起。
- 北100线走新店区环河快速道路全线。
- 北109线终点位于有木。(应该不是有木,即使是北109旧线也不是,应该还是插角产业道路和北114的交叉口:大板根森林温泉渡假村旁/by AC)
- 北120线起点位于106线岔路上。
道路设施
桥梁
新北市境内淡水河水系密布,因此有着许多桥梁联络各地区。各区道桥梁中较重要者有:
此外北1线之公司田溪桥更属于古迹,其它尚有北25线三和桥、北39线丁兰大桥、北40线贡寮桥、北107线揽胜大桥、北111线福利桥、北113线东眼桥等众多桥梁。
隧道
新北市虽多山,但大部分区道均以弯道爬山,隧道数量不多,仅北107线与北111线拥有单线隧道,明隧道则较多,北11线、北107线与北115线都有。
平交道与跨线桥梁
和铁路交叉的区道,则可分为平交道与跨线桥梁两种跨越方式。平交道可见于北73线、北122线;北31线、北40线、北82线有跨线桥梁。另北38线有宜兰线高架桥跨越以接上隧道,则北87线则为较特殊的例子,它原有铁路平交道跨越纵贯铁路,但在八德街地下道与铁道的围墙完工后及遭铁道阻隔,行车无法连续。
与其他公路之联络
与高速公路联络的区道,则有北29线(中山高汐止交流道)、北42线(北宜高坪林交流道)、北85线(福高树林交流道)、北100线(福高安坑交流道)、北103线(福高新店交流道)。北100线也是快速道路规格的区道(新店环河快速道路),单方向禁行机车。除此之外,北85线与北107线在观光老街路段也于例假日禁行汽机车,作为行人徒步专用;另有北97线与北99线部分路段为单行道。
大部分区道都和其他公路有相连(此处排除非公路之市区道路),北24线则为其中的反例。
管制措施
下列以新北市区道道路主管机关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安全科资料为原则;交通部公路总局公告资料为辅表列。[6][7]
公路总局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告资料部分与现场设置标志有些许出入,待考证。
禁行甲类大客车路段
编号 | 路线别称 | 管制起终点范围 | 管制里程 | 备注 |
---|---|---|---|---|
北42线 | 坪双产业道路、坪双路二段、坪双路三段 | 双溪下坑口-坪林国民小学渔光校区 | 6K+500-28K+400 | 北端标志[8];南端标志[9]
管制里程为现场标志标示。 |
北43线 | 紫来产业道路、樟空子路 | 全线 | 0K-13K+281 | 北端标志[10];南端标志[11]。
公路总局资料为平溪至南山寺以北,新北市政府资料及现场标志为全线管制,待考证。 |
禁行甲乙类大客车路段
禁行大货车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3条第1项第2款第1目
大货车:总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货车。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第73条第2项第6款
指定某种车辆禁止进入标志,图例如下:
禁止大货车及联结车进入用“禁 4”。
注释
备注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公告臺灣省縣縣道及專用公路路線里程表. 政府公报资讯网. 台湾省政府. 1966-08-01 [2010-08-16].
- ^ 公路總局六十年專刊 (PDF). 公路总局. 2006-08-01 [2010-08-1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03-09).
- ^ 3.0 3.1 公告新北市市道及區道,原臺北縣縣道、鄉道廢止案。. 交通部. 2015-09-07.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台北、基隆公路系統經都市計畫區位圖. 公路总局. 2011-01-12 [2011-01-31].
- ^ 5.0 5.1 5.2 5.3 5.4 5.5 5.6 臺北縣鄉道公路路線表. 公路总局. 2010-07-19 [2019-02-28].
- ^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路線禁行、管制.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2017-11-28 [2023-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 ^ 公路总局. 全國大客車禁行及行駛應特別注意路段及時段. 中华民国交通部公路总局. 2014-11-27 [2023-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中文(台湾)).
- ^ Google 地圖. Google 地图. [2023-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台湾)).
- ^ Google 地圖. Google 地图. [2023-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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