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国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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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
国徽中等版本 | |
国徽简化版 | |
细节 | |
使用者 | 拉脱维亚共和国 |
启用 | 1921年6月15日(首次使用) |
拉脱维亚国徽1921年6月15日由拉脱维亚制宪会议颁布,同年8月19日正式使用。其设计包含了象征拉脱维亚独立建国新设计的符号以及来自利沃尼亚公国及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国徽上的图案。由拉脱维亚设计师威廉姆斯·克鲁明什与理哈兹·扎林士(英语:Rihards Zariņš)设计。
国徽分为大、中、小三个样式。小国徽为盾徽:上方为太阳,十七道光芒代表立国之初的十七个地区;左下角为狮子,表示西部的库尔兰;右下角为狮鹫,表示立窝尼亚地区。盾上方有三颗五角星,象征了历史上的三个地区;分别为维泽梅、拉特加尔和库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