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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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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西卡(1985年6月14日—2013年3月1日),男,老挝人,拉祜族,曾居住于缅甸掸邦大其力县孟果回朗村,是其中糯康犯罪集团的成员,他有份参与2011年10月5日,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案,并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和劫持船只罪。

2013年3月1日下午二时,扎西卡和另外三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注射死刑,终年27岁。

糯康犯罪集团

扎西卡在犯罪集团里面的工作,主要是驾驶快艇。

犯案

2011年10月5日,即是案发当日,扎西卡在扎波收到了翁蔑糯康犯罪集团4号人物,另案处理)等人的通知之后,和扎波一起,坐着木船赶到案发现场,参与对两艘遇害船只(华平号和玉兴8号)的武装劫船,当他登上被翁蔑等人控制的遇害船只之后,扎西卡看见受害的中国船员,已经被捆绑,不久后,他受指挥,开枪对中国船员进行杀害。然后,经过了一阵枪声过后,扎西卡和扎波扎拖波等人,跳下快艇,迅速逃跑。

被捕

5月8日,扎西卡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劫持船只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拘留,2012年7月1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第二天(即是2012年7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执行逮捕。

审判

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扎西卡死刑,法官判词说:“被告人扎西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劫持船只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罚金人民币50万元。”宣判后,扎西卡和另外五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波扎拖波)当庭表示要求上诉。

同年12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