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滂(?—?),唐朝官员。
官至诸道盐铁使。奏禁江淮铸铜[1]。贞元九年(793年)正月,张滂以赋税不足,奏立税茶,官府开始征收茶税,“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2]此法久行不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