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 (政治人物)
张立勇(1955年7月—),男,山东荣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省代表。
生平
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1982年-1993年期间历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副处长、处长;其间曾挂职河北省河间市委副书记一年。1993年底转任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1997年6月担任中共咸阳市委常委,1999年兼任咸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2年底升任咸阳市市长。2003年获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2005年9月升任咸阳市委书记,次年3月兼任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12月转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次年1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3]。2008年12月,当选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2018年1月卸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4]
参考文献
-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编. 司法公正的进程 2015年两会期间新闻宣传及报道选编.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5.11: 369. ISBN 978-7-5109-1372-3.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立勇.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2).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立勇.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8).
- ^ 胡道才当选河南省高院院长 顾雪飞当选省检察院检察长(图 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1).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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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宋洪武 |
中国共产党咸阳市委员会书记 2005年9月-2007年12月 |
继任: 千军昌 |
前任: 马铁山 |
中国共产党咸阳市秦都区委员会书记 1993年12月-2000年6月 |
继任: 徐新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李堂堂 |
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2年7月-2005年9月 |
继任: 千军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 ||
前任: 李道民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1月-2018年1月 |
继任: 胡道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