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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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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闭是中国古代对女性使用的宫刑,为五刑之一。最早见于《吕刑》。孔安国注“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一句为:“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

幽闭执行的方法没有官方的史料记载。流行的说法包括:

  • 将人永远囚禁于深宫之中,有软禁之意。[1]
  • 用木槌击妇女胸腹,人工造成子宫脱垂[4]。但似乎缺乏解剖学的依据。

鲁迅曾表示“绝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5]

参考

  1. ^ 郑玄注解《周礼·秋官》:“宫者,丈夫则割其势,女子闭于宫中,若今宦男女也。”
  2. ^ 明代周祈《名义考》:“幽闭若去牝豕子肠,使不复生。”
  3. ^ 徐树丕的《识小录》:“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变。今得之。乃得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其欲心消灭。国初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
  4. ^ 明朝王兆云《碣石剩谈》:“妇人椓窍,椓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昔遇刑部员外许公,因言宫刑。许曰:‘五刑除大辟外,其四皆侵损其身,而身犹得以自便,亲属相聚也。况妇人课罪,每轻宥于男子,若以幽闭禁其终身,则反苦毒于男子矣。椓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5. ^ 鲁迅《病后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