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县,中国旧县名,始建制于唐朝,为今天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的主体。
富阳古称富春,公元前221年置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三国孙吴析设出新城县,此后反复多次置废。东晋期间,为避讳,富春县改名为富阳县。唐朝时,属余杭郡、杭州。后梁时期富阳县改名为富春县;到宋代恢复为富阳县至今。元朝时属杭州路,明清属杭州府。1961年以原富阳、新登两县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富阳县。1954年属建德专区。1958年属杭州市。1994年撤县设市。
2015年2月,撤销县级富阳市,设立杭州市富阳区[1]。
省政府直辖 | ||
---|---|---|
第一行政督察区 | ||
第二行政督察区 | ||
第三行政督察区 | ||
第四行政督察区 | ||
第五行政督察区 | ||
第六行政督察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