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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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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绍之(7世纪—725年),湖州武康县(今浙江德清县)人,唐朝官员。

姚绍之在唐中宗朝,担任鸾台典仪、监察御史,依附武三思,为武三思“五狗”之一。驸马都尉王同皎、张仲之等谋杀武三思,事泄,下狱。姚绍之奉命审理,击折张仲之的手臂,诬以谋反,将其族诛,朝廷侧目。擢升为左台侍御史。曾经奉使江东,过汴州,侮辱录事参军魏传弓。贪赃五百万,魏传弓审讯他,获罪当死,得韦后之妹保释,减死,贬逐岭南,担任琼山县尉。私自逃归京师,被万年县尉捕获,打断他的腿。受刑后,授南陵令员外置。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年)转任括州长史同正,不得与州事,卒。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