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朝
大韩朝 (1955年—1957年) 韩朝太阳 (195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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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957年 | |||||||||
国旗 | |||||||||
地位 | 秘密结社政权 | ||||||||
首都 | 预定首都:北京 根据地: 中国安徽省舒城县 | ||||||||
常用语言 | 汉语 | ||||||||
政府 | 政教合一 神权政治 君主专制 | ||||||||
国家最高领导人 | |||||||||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 皇帝 韩必贤 | ||||||||
国家元首 | |||||||||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 皇帝 韩必贤 | ||||||||
政府首脑 | |||||||||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 宰相 程千聪 | ||||||||
历史 | |||||||||
• 建立 | 1955年09月 | ||||||||
• 终结 | 1957年04月3日 | ||||||||
货币 | 人民币(CNY/RMB)(CNY/RMB) | ||||||||
时区 | UTC+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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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国 |
大韩朝,简称韩朝,后期改国号为韩朝太阳,是指1955年至1957年期间在安徽舒城县、肥西县等地,由韩必贤为首成立的一个秘密结社政权[1]。
前期筹备
1955年初(一说1955年9月),安徽舒城县柏林乡下湾村韩小庄富农韩必贤生病,寻巫婆“高鬼子”为其治疗。韩问:“我今后能否做皇帝?“巫婆答:“你有福气,是天上二公子下凡,今后要做皇帝”。从此,韩必贤即利用封建迷信,公开烧香拜神,装疯卖傻,制造谣言,煽惑群众,声称自己有帝王之相,不久将要称帝[2]。
随后六安县(今六安市)一贯道坛主谢申余又推波助澜,造谣称“天子出在韩家”。因此更助长韩必贤想当皇帝的野心,遂自封“大韩朝皇帝”,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韩必贤的诱骗下,一些人参加了韩的阴谋活动,并大肆造谣:“将有大灾大难来临,过去黄巢杀人八百万,现在皇帝出现,三人之中杀二人,与韩皇帝同伙者,可免血腥之灾”。自1955年冬开始活动,秘密串联,发展组织,并通过亲友、家族、邻居等关系,串联发展反动组织成员46人。韩必贤等多次密会,封官选将,韩自称皇帝,封钱信玉为元帅、程千聪为宰相,另封有预备皇帝、娘娘、太子、大臣、驸马等官衔职务,只缺军师无人充任。并在群众中散布“现在种田,是给毛大斧(指毛泽东)种的,一年累到头,还要受罪”,“干不干,五百三(指大人口粮供应标准为530斤)”。以此煽动群众对政府不满,达到拉拢、欺骗群众,发展组织的目的[3]。
1956年,韩必贤经钱怀奇介绍,结识了肥西县龙潭乡新丰农业社程家庄人程千云。是年2月22日,程千云兄弟3人为在韩必贤手下谋得一官半职(程千云为谋取所谓“军师”职位),于夜间偷盗农民骡、马各一头(匹),欲送与韩必贤,并编造“夜得宝马,将来保朝”谣言。自此,程千云亦假装疯癫,拒绝外人进家。因韩选“军师”心切,便前往程千云家,请程“出山保朝”。程千云向韩必贤谎称他从肥西县马车营”偷来“御马”,并声称“夜得宝马,特来保朝”。还声称其师傅是“青峰道人”,拥有“神马宝剑”,大旗一摆千军万马刀枪不入[4]。并对韩吹嘘自己“会算”,“闭眼能见日月星斗”,“有师傅青峰老道撑腰,山里(舒城县山区)有六十万人马可供使用”,“愿保其登基坐朝”。据此,韩必贤当即封程千云为“军师”,随后,韩、程等频繁接触,密谋扩大人马,制定暴乱计划。1957年3月27日和29日,韩必贤等人两次在程千云之父程正凤(亦作程正风)家中聚会,密谋暴乱计划,定“韩朝太阳”作为国号。决定于3月31日,在六安、舒城、肥西的交界处发动暴乱,计划先杀乡、社干部,再打桃溪、舒城,后攻合肥,继而招兵买马,扩充实力,打到北京去做皇帝[5]。由于韩必贤早就装疯,说自己要做皇帝,要亲戚朋友替他“保朝”。当地基层干部认为韩是疯子,听之任之。程正凤父子4人,在暴动前10余天就不下地生产,干部还认为现在是按劳取酬,生产不生产由他。钱信玉在暴动前3天就把老婆送到巢县柘皋镇。这些反常现象,均无人警觉,无人过问[6]。
1957年3月31日晚7时许,程千云在家备好酒菜香烛,聚集暴徒,准备盟誓行动。此时,肥西县龙潭乡新丰农业合作社主任唐光元、生产大队副队长程千业和县公安局干事张必义等3人第三次到程千云家调查盗马案件情况(此前肥西县公安局调查新丰社灾民失马案件,灾民检举,马为程千云所盗,派去的干部三次到程家正面查问,第一次去时,被程千云用扁担赶跑,第二次去时,适逢程不在家),正赶上程家正聚集党羽饮酒烧香,策划暴动,前去程家时,发现门口烧香烧纸,屋内灯火明亮。唐光元等人以为是一般迷信活动,没有在意,便说明来意。程千云等人误认为阴谋败露,于是程家父子4人凶相毕露并一起动手,抄起扁担、大刀、榔头等器具欲行凶,唐光元等人见势退出。程千云、程千仙持铁锹、斧头紧追砍伤唐光元,又在油菜地里砍死程千业,张必义因寡不敌众,撤离现场。程千云知事不妙,当夜把家里牲口杀光吃尽,烧掉粮食,连夜去舒城县柏林乡韩小庄与韩必贤聚会。于午夜逃到韩必贤家,决定立即暴动,韩必贤在秘密集会中宣称:“要勇往直前,打到桃溪、舒城、攻下合肥城,然后扩充势力,打到北京去,登上金銮殿……”。次日,上街买来黄布,制作黄旗一面,镶有红边,旗之中心,做了个红太阳,右上方写“韩朝太阳”四个大字,称:“共产党的旗帜是五角星,太阳一出来,星就不亮了”,以示“韩朝太阳”称为“国号”[7]。
韩必贤封官赐号列表[8]
封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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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主子) | 韩必贤 |
右先行、右帅 | 钱怀伦 |
开路将军、成神不下田 | 韩同巧 |
大臣 | 张孝元 |
大元帅、驸马 | 朱克友 |
大元帅、元帅、驸马 | 廖德云 |
内事臣 | 韩同江 |
外事臣、无敌大臣 | 钱怀其 |
四水娘年、水利大帝娘娘 | 高鬼子 |
八贤王 | 韩同台 |
真主、太师 | 程正凤 |
皇姑 | 韩同贞 |
真龙、丞相、预备皇帝 | 韩同湖 |
预备皇帝 | 韩同海 |
预备皇帝 | 韩同高 |
娘娘 | 韩必贤妻 |
先生、玉先生、帅、军师、大臣、元开国大臣 | 程千云 |
元帅、相爷 | 程千宣 |
元帅、大元帅 | 钱信玉 |
元帅、大元帅、宰相 | 程千聪 |
大元帅 | 段其法 |
王爷 | 程千福 |
大元帅 | 程千德 |
元帅 | 董思文 |
元帅 | 张孝祥 |
右先行 | 严大才 |
龙潭暴动
1957年4月1日上午9时许,以韩必贤为首,纠集其子韩同高、韩同湖,侄子韩同台等14名暴徒,打着“韩朝太阳”的杏黄旗,各自手执大刀、斧头、铁锹、扁担等武器,从韩小庄出发返回肥西,公开暴乱[9]。为煽动群众参加,沿途疯狂叫嚣:“跟我们干,有好日子过!”当暴徒窜至肥西县廖家渡时,与闻讯从舒城县前来平乱的民警、民兵和当地群众100多人相遇。程千云、程千仙等人一哄而上,砍死副班长罗四弟、警士陶方余,砍伤警士周走科、农业社主任周茂生,夺去卡宾枪2支,汤姆枪1支,步枪1支,子弹50余发。暴徒行至龙潭乡袁店街,抢走供销社球鞋6双、电筒6支、香烟10余条,并割断鲁光社电话线。下午1时,韩必贤等人窜到新丰乡孔桥郢,煽动群众参加暴乱,纠集暴徒20余人,安营扎寨。这时,周围民兵自动组织起来,沿孔家桥南北之线包围暴徒。当天下午4时10分,安徽省公安厅崇副科长带公安厅保卫队,肥西县公安局副队长郑芝鼎率县公安局公安队分别赶赴八里岗。县公安队队沿孔家桥以东一线、省保卫队沿孔家桥东北一线,对孔家桥的暴徒实施半面包围,展开围歼。韩必贤一伙见势不妙,分为两股,一股向孔家桥东面县公安队正面呐喊冲击,一股沿公安队阵地左翼后侧向后迂回。由于东线公安队的机枪发生故障。当部队撤至董小郢子以东90米处时,韩必贤等摇旗呐喊,蜂涌而起,砍伤民警张国胜(后因伤势过重牺牲),抢去汤姆枪1支,子弹70余发。东线公安队阵地左侧后的暴徒,与赶来参战的桃溪民兵遭遇。双方展开枪战,民兵击毙、击伤暴徒各1人,夺回步枪1支。两股暴徒退回孔家桥固守。下午6时左右,暴徒冲出舒城民兵防地,逃到舒城县戴家渡,化整为零分散向山区逃窜。这时,安徽军区内卫42团派出的2个排兵力,赶到孔家桥投入围剿战斗。下午7时,部分暴徒被抓获,其它暴徒经谢河,逃往舒城境内。4月1日夜至2日,肥西、舒城两县公安机关,在肥西、舒城、六安、庐江4县边境地区,发动民兵和群众,控制交通要道,清查户口,封山搜捕。至4月3日凌晨,参加暴乱的31名暴徒,被击毙2人,击伤3人,首犯程千云在山林中畏罪自缢身亡,韩必贤等30余人全部被抓获归案。在平息这场暴乱的过程中,舒城、肥西、六安及地、省共1.5万人参加,夺回被暴徒抢去的冲锋枪3支、步枪3支、子弹140余发[10]。
案件处理
案经六安专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30名暴徒进行公判,判处韩必贤、韩同台、程正风(程正凤)、程千宣、钱信玉等14名首犯和主犯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于1957年10月18日被分别押赴肥西县龙潭乡及舒城县、六安县执行枪决。共犯韩同元、廖德云等5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董必应、梁则荣等10人被分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1人教育释放。其中10年以上徒刑6人,3年以上徒刑4人[11]。
1957年10月18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在龙潭乡柿树岗庙召开了有2000多群众参加的宣判大会,当场判处钱怀其、程正风等8名反革命武装暴乱分子死刑并执行枪决。至此,所谓的“韩朝太阳”宣告覆灭[12]。
参考资料
- ^ 发帖者:水平分层下行垮落. 1955年一个中国农民的皇帝梦(地方+县志). 铁血网>铁血军事>铁血历史论坛>中国历史. 2008年4月5日 [2008年4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0日) (中文(简体)).
-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二节 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一、镇压反革命暴乱>平息“韩朝太阳”暴乱.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12公安志>一级目录:第三篇 社会治安(下)>二级目录:第二章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治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26日) (中文(简体)).
-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四节 建国后刑事审判>一、反革命案件的审判>镇反后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13司法志>一级目录:第五篇 审判>二级目录:第二章 刑事审判.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26日)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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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网. 第三节 审判. 六安市人民政府网>走进六安>六安史志>第二十章 公安司法>阅读正文. 2007年4月19日 [2007年4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11日) (中文(简体)).
- ^ 作者:董世一. “韩朝太阳”覆灭记.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政府网>走进肥西>肥西辉煌.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24日)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