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遗址位于中国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大汶河畔,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982年被列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汶口遗址于1959年首次发现,经过三次大规模考古发掘,探明其遗址范围达82万平方米左右,历史跨度有2500多年。[1] 大汶口文化因大汶口遗址而得名。
在本遗址中发现的一具颅骨,显示出可能的早期头部穿孔技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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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盉,大汶口文化,1959年大汶口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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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陶鬶1,大汶口文化,1959年大汶口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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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背壶,大汶口文化,1959年大汶口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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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雕筒,大汶口文化,大汶口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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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钺,大汶口文化,大汶口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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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镯,大汶口文化,大汶口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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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钺,大汶口文化,大汶口遗址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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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发獠牙,大汶口文化,大汶口遗址M105出土
- [1] 鬶(汉语拼音:guī),中国新石器时期的一种陶制的炊事用具,用三只脚承托。按《说文》中的的释义是鬶,三足釜也,有柄喙。而清朝段玉裁所著《说文解字注》的释义则是有柄可持,有喙可写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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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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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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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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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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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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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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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斜体项目为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而未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的项目。立项时遗址公园全称为“XX考古遗址公园”,列入正式名单后全称为“XX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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