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嘉胤
吴嘉胤(1570年—1645年),字君锡,号绳如,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吴嘉胤崇尚气节、有才干,与弟吴天胤(改名吴祯)在天启四年(1624年)分别中式顺天、应天乡试举人[2]。当时海水侵蚀塘岸为患,他向松江知府方岳贡建议改筑石塘,并亲自任事不避险阻,石塘得以保全;弘光年间授户部山西司主事,擢任员外郎管理新饷,奉使至丹阳,不久南京失陷,他决定回去,仆从说:“回去等于投死。幸而不遇雄主,就归家再计划吧。”他会答:“是谁养育我啊!君主亡去,则全国土地皆非明朝所有,我归去怎能安宁?”经过南京城外雨花台大报恩寺时,他上书请存明朝社稷,不获回应,再到方孝孺祠拜祭,向大报恩寺僧人说:“待月上二更就上报。”仆从说:“高了!”立刻冠服望阙,于林间自缢,并命令仆从不得拯救,某仆童打算解开白布,另一仆童说:“主人有成言啊!就算解吉他也必不听!不如顺从他。”此仆人也跟随自杀。其时树枝倒下弄倒他的乌帽冠翅,他就呼唤僧人,对方以为他反悔,到达后他却说:“为我整理冠翅吧。”死前依旧从容,年七十六岁。
隆武年间,吴嘉胤得追赠太常寺少卿[3],清朝则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节愍,入祀忠义祠[1][4]。
家族
引用
- ^ 1.0 1.1 光绪《重修华亭县志·卷十五·人物四》:吴嘉允,字君锡,号绳如 前志第宅在理刑厅东 ,潮孙,用青浦籍中天启四年举人,时海水侵啮塘岸为患日甚,献议郡守方岳贡改筑石塘,身任其事不避险阻,塘赖以全。宏光时授户部山西司主事,乙酉南都陷,嘉允已奉使出都,闻变还舆雨花台僧舍,夜与僧奕语仆曰:“候月上报,我夜将二更。”仆报曰:“高矣!”即肃冠带,望阙拜就,林间自缢,树枝拂其冠坠一翅,呼僧整之,遂绝;乾隆四十一年赐谥节愍,祀忠义祠。……参前志、宋府志、《说梦》
- ^ 清乾隆刊民国重印本《金山县志·卷之十》:吴嘉𦙌,纯如,潮孙。青浦学。顺天中式二十二名。户部主事。
- ^ 3.0 3.1 3.2 3.3 3.4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一·列传第七十七》:吴嘉胤【允】,字绳如,嵩江华亭人。天启四年举于乡。以户部山西司主事管理新饷,奉使至丹阳。闻南京陷,亟驰还。从者曰:“往则投死耳。幸而不遇雄,且归为后图。”嘉胤曰:“是何育欤!君亡则率土皆非明有也,我归欲安之?”止车城外报恩寺,上书请存明社稷,不报。冠服四拜,自缢于方正学祠。一仆欲解之,一仆曰:“嗟乎,主人有成言矣!解之必不听!不如已也。”此仆亦从死。隆武时赠嘉胤太尝少卿。妻徐,自经死。 子钦章.字含文,崇杠十二年举于乡,负经世才,守志不仕,卒年八十二;钦典.字叙甫,诸生,不应试。女为吕臞仙母,守节二十年,松江陷,经死。
- ^ 光绪《青浦县志·卷二十·人物四》:吴嘉允,字君锡,华亭人,天启四年与弟桢同举于乡,尚气谊、有才略;福王时荐授户部山西司主事,擢员外郎,当南京陷时,嘉允巳奉使出都,闻变亟还至雨花台,谒方孝孺祠投缳死,年七十六。将死谕家奴弗救,并属寺僧,既缢呼僧,僧疑其悔也,前则曰:“树枝拂冠翅,为我整之。”且从容如此。乾隆四十一年赐谥节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