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
战争与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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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间谍(英语:Counterintelligence,缩写:CI),亦可译为反情报或防谍[1],它是指无论平时战时,侦破、防止与制压敌方间谍破坏、颠覆与其情报活动或减低其效能的一切措施,目的是确保己方的安全[2]。它本为军事术语,是情报工作之一环。在现代,也将用于对付商业间谍的作为称为反间谍。
概述
反间谍属于“守势情报”,即被动防御的情报作为。虽然属于反制行动,但在执行时,也必须采取积极手段以达成目标,所以反间谍工作与情报工作是一体两面。一个强大的反间谍网,可以有效保护国家情报不致外泄,对于国家安全有相当助益。
情报收集与反间谍有如矛与盾,而情报工作又具有高度机密性;在过去的时代,反间谍工作人员也常被统治者利用为消灭政敌的工具,执行反间谍时常有非法手段与侵犯人权的举措;现代的法治国家,多会以立法规范情报工作人员的权限,或者加以分拆为若干小部门,以避免其逾越。
一些国家也会把反恐归类在反间谍之中,因为恐怖行动亦有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
历史
最早的反间谍概念可以追溯自《孙子兵法》,其中《用间篇 第十三》,提出了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等说法;马陵之战时,孙膑以减灶的假情报诱敌,就是反间谍工作的其中一种办法,也是目前已知最早载于史书的反间谍工作。
1957年,美国正式对反间谍提出系统性的概念,并将相关作为加以论述分类。此后,反间谍概念的重要性在各国逐渐加深。
基本功能
- 借由公开或秘密来源,评估他国对本国的情报活动。
- 对叛变者的评估。
- 搜集或研究他国的情报组织或人员行动。
- 向对本国有敌意的人员或组织,进行“干扰”,“牵制”或“抵销”其行动。
著名的反间谍单位
世界上大部分的情报机构都设有反间谍单位,但有些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也会设立专责反间谍工作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 中华民国(1949年后):法务部调查局、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军事安全总队、人事室第二办公室、反间谍总队[3][4]
- 美国:联邦调查局、海军犯罪调查局、美国海军情报局、美国陆军犯罪调查中心、美国空军特别调查办公室、中央情报局、美国国防情报局、美国国家安全局、美国国务院情报与研究局等等
- 俄罗斯:联邦安全局
-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
- 英国:英国安全局(军情五处)
- 加拿大:加拿大安全情报局
- 捷克:安全情报局
- 以色列:国家安全局、情报及特殊使命局
- 法国:国内情报总局
- 德国:宪法保卫局
- 印度:印度情报局
- 伊朗:情报与国家安全部
- 日本:公安调查厅
- 大韩民国:军事安保支援司令部
- 新西兰:安全情报局
-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情报局
已消失的反间谍单位
相关条目
注释
参考资料
- 国军简明美华军语辞典,2009年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体中文)
- 《当代反情报活动概念的拓展研究》,戴艳梅,《现代情报》,2005年11月第11期。(简体中文)
- 《军民融合:21世纪反情报工作的几点探索》,王沙骋、刘洁、赵澄谋,《图书情报工作》,2009年第4期。(简体中文)
- 《全球化下情报与国家安全关系之研究》,第参章 情报与国家安全之理论基础概念,洪庆裕,2005。(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