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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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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专区
 中国江西省专区
1949年—1958年
国家 中国江西省
首府南昌市
历史 
• 成立
1949年9月6日
• 废除
1958年12月8日
前身
继承
江西省 (中华民国)#行政督察区
江西省 (中华民国)#行政督察区
宜春专区
今属于地级南昌市、地级宜春市

南昌专区(南昌专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西省西北部。1949年置,专署驻南昌市。辖南昌新建进贤丰城新淦清江高安奉新靖安安义10县。

历史

1949年9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设立南昌专署,驻南昌市,辖南昌、丰城、高安、新建、进贤、清江、奉新、新淦、安义、靖安10县[1]

1952年10月8日,将新淦县划归吉安专区;原袁州专区所属宜春万载铜鼓宜丰上高新喻分宜萍乡8县划入南昌专区。专区辖17县[2]

1957年,新喻县改称新余县

1958年8月23日批准,将南昌、新建2县划归南昌市;12月8日进贤县划归抚州专区同时南昌专署改名为宜春专署,专署由南昌市迁至宜春县[3]

行政区划

1957年时辖17县[4]。 县:南昌县莲塘镇)、新建县生米镇)、安义县(龙津镇)、进贤县民和镇)、丰城县(城关镇)、靖安县(双溪镇)、清江县樟树镇)、奉新县(冯川镇)、高安县(筠阳镇)、宜春县(宜春镇)、宜丰县(新昌镇)、铜鼓县(永宁镇)、上高县(敖阳镇)、万载县(康乐镇)、新余县(和平镇)、萍乡县(萍乡镇)、分宜县(铃阳镇)

注释

  1. ^ 1949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 
  2. ^ 1952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8). 
  3. ^ 1958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 
  4. ^ 1957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参考文献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2.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前任:
第一区 (?–1949年9月6日)
南昌专区 (1949年9月6日–1958年12月8日) 继任:
宜春专区 (1958年12月8日–1970年)
专署由南昌市迁至宜春县并改名为宜春专署
前任:
第九区 (?–1949年9月6日)
只含奉新、安义、靖安3县
前任:
袁州专区 (1949.9.6–1952.10.8)
撤销袁州专区,整体并入南昌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