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瓦圣母
加瓦圣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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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 | 拉斐尔 |
年份 | 约1509–1510 |
类型 | 木板、油彩 |
尺寸 | 38.9 cm × 32.9 cm(15+1⁄4 in × 12+7⁄8 in) |
收藏地 | 英国伦敦国家美术馆 |
《加瓦圣母》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拉斐尔的一幅油画作品,创作时间约在1509年至1510年之间。 这幅画描绘了圣母玛利亚、耶稣基督和施洗约翰,这三位人物经常一同出现在拉斐尔的作品中。这幅作品属拉斐尔第三时期,即他在罗马时期的早期作品,其风格和色彩运用与他在温布利亚或佛罗伦萨时期的作品相比有显著的变化,引入了更自然的主题和场景。
这幅画长期以来一直由贵族罗马的阿尔多布兰迪尼家族及乔治·坎宁男爵与其夫人拥有,自1865年以来一直被收藏于英国伦敦的国家美术馆。
说明
《加瓦圣母》是拉斐尔在罗马创作的几幅小型和中型圣母像之一,很可能是拉斐尔在为教皇或宫廷成员进行项目时的业余时间里工作的成果。[1]在这段时期,拉斐尔正在绘制签名室,这是梵蒂冈博物馆中第一个由拉斐尔及其工作室壁画装饰的拉斐尔房间之一[2]。在拉斐尔的“粉红素描本”中,也可以找到从1509年到1511年期间,这幅及其他圣母像的初步素描。[3]
《加瓦圣母》是拉斐尔的几幅圣母像之一,具有金字塔形的构图。其画作的这景发生在一个房间内,透过窗户可以看到罗马的风景。窗户之间的黑色柱子凸显圣母的明亮面容,他坐在长椅上。[4]耶稣基督则自然地坐在圣母的膝盖上,并从圣约翰手中接过康乃馨,这寓意着他未来将受难的象征。这幅画因其甜美、优雅、美丽和技术娴熟而受到高度赞扬[1]。除了谨慎的圆光外,几乎看不到其他表现超凡的元素[5]。不过有人观察到,圣母膝盖周围的布料似乎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她的腿。[6]
婴孩基督与施洗者约翰的关系
拉斐尔似乎对婴孩基督和他年纪相仿的堂哥施洗约翰之间的关系有着特殊的兴趣。这可能是因为他相信两者在成年后将有着特殊的连结。在这幅画作中,拉斐尔将婴儿约翰的穿着描述得与《圣经》所述的沙漠布料一致,“身穿骆驼毛,腰束兽皮带”。[7]
与佛罗伦斯时期比较
与拉斐尔在佛罗伦斯时期的作品相比,他在早期罗马时期的圣母像穿着更为随意,姿势也更加自然。同时构图更为复杂[1],《加瓦圣母》的色调更加冷静,色调则如宝石般,这是他对雅典学派主导色调的一种实验[2],在画面表现上如同瓷器上的颜色般明亮[6],其画作则与早先1505年完成的《安赛德圣母》形成明显的对比,后者受到了温布利亚学派严谨神性表达的影响。 在《加瓦圣母》中,圣母更像一个普通的母亲,她的神性主要透过光环来表达。耶稣婴孩和圣约翰都呈现为孩童的状态,这幅画更注重自然的情境。[8]然而,这位圣母的严肃性逐渐转变为更大的自然性,如在拉斐尔稍后的《阿尔瓦圣母》中所见。[9]
若与佛罗伦斯时期的作品近一步相比,拉斐尔在罗马时期的圣母像反而更为庄严和威严。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归于温布利亚地区的淳朴女性形象,和特拉斯提弗列、坎帕尼亚大区美丽女性形象之间的差异,以及拉斐尔对理想的追求。 他曾教导学生:“我们不能描绘事物的真实面目,而是应该描绘它们应该是的样子。”[10]在拉斐尔在罗马成为艺术家的过程中,米开朗基罗的影响至关重要。[11]而《加瓦圣母》的构图也与列奥纳多·达·芬奇的《哺乳圣母》相似,例如前景画面是两扇俯瞰乡村的窗户,以及圣母的服装风格。[12]
19世纪艺术史学家拉尔夫·尼科尔森·沃纳姆曾写道,拉斐尔在《加加瓦圣母》和其他罗马时期的作品“展现出了比其他任何画家更接近‘完美’的状态”。[13]
拉斐尔其他描绘圣母和圣约翰的画作
- 《安赛德圣母》(1505年):伦敦国家美术馆典藏;描绘了成年施洗约翰和婴儿基督。
- 《美丽的花园》(1507年):巴黎卢浮宫典藏
- 《头戴蓝冠的圣母》(约1510–1512年):巴黎卢浮宫典藏;与吉安弗朗切斯科·佩尼合作
- 《阿尔瓦圣母》(1511年):华盛顿特区国家美术馆典藏
- 《椅中圣母》(约1513–1514年):佛罗伦斯彼提宫典藏
- 《被覆布的圣母》(约1513–1514年):佛罗伦斯彼提宫典藏
- 《帐篷圣母》(约1513–1514年):慕尼黑老绘画陈列馆典藏
- 《玫瑰圣母》(1518–1520年):马德里普拉多博物馆典藏
收藏
16世纪,这幅画作是阿尔多布兰迪尼家族的财产,他们在罗马的博尔盖塞别墅拥有公寓。拉斐尔绘制的其他圣母像也成为该家族的收藏品;《加瓦圣母》在过去可能是吕克雷齐娅·德埃斯特的收藏,他在1592年进行清点后将其转交给了奥尔多布兰迪尼家族。国家美术馆典藏的《加瓦圣母》,很可能与1650年由雅各莫·马尼利(Jacomo Manilli)编纂的《博尔盖塞别墅指南》提及到的拉斐尔《圣母与圣约翰》为同幅作品。
1780年代,艺术评论家巴西利斯·冯·兰姆多尔注意到这幅画仍然存放在阿尔多布兰迪尼家族的公寓里,此点由国家美术馆从让-巴蒂斯特·塞鲁瓦·达朱库尔在1823年的插图出版物得以证实,该插图包括这幅画的素描,并声明可以在阿尔多布兰迪尼家族的公寓中看到,并在边距中注明:
这是他中期最珍贵的小画作。构图非常好。基督非常美丽,圣约翰非常真实,只是与其他人相比,圣母的头部没有那么美丽。线条非常细腻。从着色来看,大师当时画了很多湿壁画。油墨没有被磨得很厉害。
国家美术馆的说法则与达朱库尔的说法相反,并提及到这幅画是由乔治·坎宁男爵在1818年从亚历山大·戴的收藏中购得的,然后在1865年以9,000 英镑的价格由他的遗孀和继承人出售给了国家美术馆。[14][15]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Chapman, H.; Henry, T.; Plazzotta, C. Raphael, from Urbino to Rome. London: National Gallery Company. 2004: 253 [10 March 2011]. ISBN 1-85709-999-0.
- ^ 2.0 2.1 Joannides, P. The Drawings of Raphael: With a Complete Catalogue.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21. ISBN 0-520-05087-8.
- ^ Room of the Segnatura (1508–1511). Vatican City: Vatican Museums. 2003–2007 [11 March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0).
- ^ Fraprie, R. The Raphael Book: An Account of the Life of Raphael Santi of Urbino. Boston: L. C. Page & Company. 1912: 179–180.
- ^ Farrar, F. The Life of Christ as Represented in Art. London: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00: 166 [1894].
- ^ 6.0 6.1 Dryhurst, A. Raphael. London: Methuen & Company. 1905: 111–112.
- ^ Hurll, E. Child-Life in Art. Boston: Joseph Knight Company. 1895: 151.
- ^ Ruskin, J. A Popular Handbook to the National Gallery 1. London: MacMillan & Company. 1888: 113.
- ^ Müntz, E. Armstrong, W , 编. Raphael; His Life, Works and Times. London: Chapman and Hall. 1882: 377.
- ^ Sweetser, M. Raphael. Boston: James R. Osgood & Company. 1877: 54.
- ^ Addison, J. The Art of the National Gallery. Boston: L. C. Page & Company. 1906: 90.
- ^ Müntz, E. Leonardo da Vinci: Artist, Thinker and Man of Science 1. London: William Heinemann. 1898: 175.
- ^ Wornum, R. The Epochs of Painting: a Biographical and Critical Essay on Painting and Painters. London: Chapman & Hall. 1864: 207.
- ^ Studying Raphael: provenance. London: The National Gallery. [23 July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1). More details can be found by clicking on "Find out more about history of this painting" at the bottom of the page.
- ^ Catalogue of the Pictures in the National Gallery. London: Printers for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889: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