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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观 (洪武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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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观中书省保定路雄州(今河北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洪武乙丑进士,官至左都御史。

生平

洪武十八年(1385年)刘观中乙丑科二甲第三十一名进士[1]永乐年间,升任左副都御史,当时左都御史陈瑛为人残忍刻薄,右都御史吴中为人宽和,其在两人之间则不被排挤,人称“难能”。明仁宗时期,为太子宾客,后因与其子贪污被明宣宗流放至辽东戍边而死[2]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51):刘观,雄县人。洪武十八年进士。授太谷县丞,以荐擢监察御史。三十年迁署左佥都御史。坐事下狱,寻释。出为嘉兴知府,丁父忧去。
  2. ^ 明史》(卷151):永乐元年,擢云南按察使,未行,拜户部右侍郎。二年调左副都御史。时左都御史陈瑛残刻,右都御史吴中宽和,观委蛇二人间,务为容悦。四年,北京营造宫室,观奉命采木浙江,未几还。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观驰传往,散遣采木军民。六年,郑赐卒,擢礼部尚书。十二月与刑部尚书吕震易官。坐事为皇太子谴责。帝在北京闻之,以大臣有小过,不宜遽折辱,特赐书谕太子。八年,都督佥事费𤩽讨凉州叛羌,命观赞军事。还,坐事,谪本部吏。十三年还职,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抚陕西,考察官吏。时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乐,以奢相尚,歌妓满前。观私纳贿赂,而诸御史亦贪纵无忌。三年六月朝罢,帝召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至文华门,谕曰:“祖宗时,朝臣谨饬。年来贪浊成风,何也?”士奇对曰:“永乐末已有之,今为甚耳。”荣曰:“永乐时,无逾方宾。”帝问:“今日谁最甚者?”荣对曰:“刘观。”又问:“谁可代者?”士奇、荣荐通政使顾佐。帝乃出观视河道,以佐为右都御史。于是御史张循理等交章劾观,并其子辐诸赃污不法事。帝怒,逮观父子,以弹章示之。观疏辩。帝益怒,出廷臣先后密奏,中有枉法受赇至千金者。观引伏,遂下锦衣卫狱。明年将置重典。士奇、荣乞贷其死。乃谪辐戍辽东,而命观随往,观竟客死。七年,士奇请命风宪官考察奏罢有司之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罢刘观,风宪安得肃。”
官衔
前任:
赵羾
明朝礼部尚书
1408年
继任:
吕震
前任:
吕震
明朝刑部尚书
1408年-1416年
继任:
吴中
前任:
陈瑛
明朝左都御史
1416年-1429年
继任:
顾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