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秋
刘应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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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子监祭酒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吉水县 |
字号 | 字士和 |
谥号 | 文节 |
出生 |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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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应秋(1549年—1620年),字士和,号兑阳,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
生平
嘉靖⼆十八年(1549年)出生[1]。万历十年(1583年)乡试中举第一名(解元)。万历十一年(1584年)登癸未科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不久升任南京国子监司业。万历十八年(1591年)弹劾内阁首辅申时行,后升任中允,充任日讲官,官至国子监祭酒。万历二十六年(1599年)因第一次妖书案连坐,被削职位。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卒,谥文节。著有《刘大司文集》等[2]。
家族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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