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琏(16世纪—17世纪),字翼明,陕西西安府三原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刘士琏是贡生刘辅平之子,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举人,授大同同知[2],升大同知府,入朝为刑部主事,不向魏珰献媚,到崇祯八年(1635年)任达州兵备佥事,杖死为害人民的恶霸,流寇包围成都时设法保全,因功劳晋上川东参议[1],历任下川东参议,隆武年间转为福建屯田参政[3]。
引用
- ^ 1.0 1.1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人物志》:刘士琏,《通志》【云】字翼明,万厯庚子举人,父辅平绩学力行,以明经老;琏少事继母至孝,天启中擢司刑,魏珰专恣,琏独抗拒不附。崇正八年兵备达州,有巨恶为民害,立毙杖下人快之,流寇围成都,官民无策,琏总理八门,设法厄守,危城以全,叙首功晋本省方伯。
- ^ 《初学集》·卷九十九 外制九:〈山西大同府东路同知刘士琏授奉政大夫〉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同(傅云龙)时福建监司:……刘士琏,字翼明,三原人。万历二十八年举于乡。刑部主事,力拒魏忠贤。累迁下川东【达州】佥事,寇围斩渠,固守全城。历上、下川东参议,转福建屯田参政。
参考文献
- 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人物志
- 《初学集》·卷九十九 外制九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