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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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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经过灌溉和耕作以种植水稻的农业用地
2014年农业用地面积占比,来自OWID

农业用地通常指用于农业的土地[1]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也将“农业用地”(agricultural land)或“农业区”(agricultural area)用作术语,其含义包括[2][3]

  • 耕地:(此处重新定义为)生产需要每年重新种植的作物的土地,或任何一个五年的时间段内用于种植此类作物的休耕地牧场
  • 永久性农田:生产不需要每年重新种植的作物的土地
  • 永久性牧场:可用于放牧的天然或人工的草地灌木丛

土地使用分区的背景下,农业用地或农业分区用地是指允许用于农业活动的地方,无论其目前的用途甚至是否适用。在一些地区,农业用地受到保护,以便耕种时不会受到任何发展威胁。例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农业土地储备需要获得其农业土地委员会的批准才能移除或细分其土地。[4]

另见

参考文献

  1. ^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3rd ed. "agricultural, adj."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2012.
  2. ^ FAO. FAOSTAT Glossary: "Agricultural area".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May 27, 2013,.
  3. ^ OECD. Glossary of Statistical Terms: "Agricultural land".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3-03.
  4. ^ Provincial Agricultural Land Commission. Official website.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6-04-10.. Accessed 1 Aug 201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