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 (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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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法中,共管(英语:Condominium)是指一块政治领土(可以是边疆地区或国家)被两个或以上的主权国家平等地共同管治,形成势力平衡。
虽然人们经常将共管视为只能理论上实行,但现实中仍有共管管治实行着。人们这样认为全因共管领土的国家很难平等地管治领土,而当共管国家之间有纷争时,共管领土上的事务便会变得复杂。
早在1700年,“共管”这个词已收录于德国的拉丁语辞典中,于1714年收录于英语辞典。
仍存在的共管领土
- 摩泽尔河河上的几道桥及河中的一个小岛(位于申根附近)由卢森堡及德国共管,这块共管领土成立于1816年。
- 雉岛(Pheasant Island),位于西班牙与法国疆界比达索阿河上(River Bidassoa),由西班牙及法国共管,这块共管领土于1659年在比利牛斯条约签定后建立。
- 在波斯湾沿岸和其附近的一小块领土是由阿曼及阿联酋成员国阿吉曼共管。
- 丰塞卡湾的一部分和其对出的领海非常特殊,是由萨尔瓦多共和国、洪都拉斯共和国和尼加拉瓜共和国三国共管。
- 奥地利主张博登湖的无岛主要部分是由德国、奥地利和瑞士三国共管,但德国及瑞士联邦均否认这个主张。
- 巴拉那河于大七瀑布跳和伊瓜苏河河口这一段由巴西联邦共和国及巴拉圭共和国共管。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布尔奇科特区由塞族共和国和波黑联邦共管。
- 伊朗主张里海是由俄罗斯、阿塞拜疆、伊朗、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共管,但其余四国均否认这主张。
- 香港落马洲河套区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拥有,但由香港特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管辖。
特殊例子
安道尔当初是为了解决西班牙乌赫尔主教和富瓦伯爵(后者权力后来移交法国国王,法兰西共和国成立后再转移至法国总统)之间的争议而成立的共管领土,但时至今日已经发展成一个主权国家,拥有自己的首相及政府,所以现时的安道尔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共同摄政政权而非共管领土。但该国至今仍以以上两位外国人物为国家元首[1]。
参考文献
- ^ Coprince d'Andorre, Hollande rend visite à la principauté. Le Parisien. 2014-06-12 [2022-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1) (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