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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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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
存在时期1644-1912
解散1912
国家或地区大清
效忠于大清皇帝
种类武官
功能禁军
驻军/总部北京紫禁城侍卫处
指挥官
著名指挥官载涛
十八世纪末的一名侍卫

侍卫满语ᡥᡳᠶᠠ穆麟德转写hiya),或以满语直接音译,是清朝的武职官名。

侍卫由侍卫处(又称领侍卫府)为管理机关,掌管宿卫皇宫、随扈皇帝、导领引见大臣、稽查人员出入等事。[1][2]

侍卫以外,紫禁城各处、宫苑内外宿卫、随扈之兵力由亲军营护军营前锋营、三旗包衣前锋营、三旗包衣护军营、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承担。[3][4]

侍卫是八旗功臣勋贵、外戚后代等得以于二品至四品间快速升转的捷径,侍卫体系为皇帝侧近,如办事获皇帝注意赏识,便有机会快速升迁或对品补放在京高级文武职官、外省封疆大吏、西北驻札大臣,或于战时出征、统兵领队。

侍卫皆属上三旗籍(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如由下五旗及汉人(民人)出身者,须暂时附籍于上三旗,占上三旗侍卫员额。

职级员额

一、二、三等及蓝翎侍卫共570人。

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

协理事务侍卫班领,又称续办事章京,正三品,12人。

侍卫班领

侍卫班领,或称侍卫领班,正四品,12人;署班领(副班领)24人。

侍卫什长

侍卫什长,79人,其中宗室9人,都自侍卫内拣选引见兼授。

一等侍卫

一等侍卫,又称头等侍卫[5],正三品。60人,每旗各20人;另宗室缺一等9人,每旗各3人。[6]

一等侍卫缺出,于二等侍卫内拣选补放。[7]

二等侍卫

二等侍卫,正四品。150人,每旗各50人;另宗室缺二等18人,每旗各6人。[6]

三等侍卫

三等侍卫,正五品。270人,每旗各90人;另宗室缺三等63人。旗各21人。[6]

蓝翎侍卫

蓝翎侍卫,正六品,90人,每旗各30人。[6]

四等侍卫

四等侍卫,从五品,无员限。[6]

御前侍卫

御前侍卫,由各品级侍卫中“贵戚或异材”之勋戚、宗室等满洲旗人拣选,在内廷(乾清门神武门)近御行走,由御前大臣统辖,与乾清门侍卫合称“内班侍卫”。[5][6]

乾清门侍卫

乾清门侍卫,由各品级侍卫拣选,在内廷的乾清门轮值,“在乾清门行走”,由御前大臣统辖,与御前侍卫合称“内班侍卫”。[5][6]

大门侍卫

大门侍卫,由各品级侍卫拣选,在外廷的太和门轮值,“在太和门行走”,由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统辖,又称“外班侍卫”。[5][6]

汉侍卫

雍正五年(1727年)始制定汉侍卫制。汉侍卫主要由武进士授职,不定额:状元授一等侍卫,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二甲授三等侍卫,三甲授蓝翎侍卫。汉侍卫得选充外班侍卫,不得入内廷,仅嘉庆朝杨芳特授御前侍卫。

兼充职

侍卫人员内并隶属于尚虞备用处36人,善扑营銮仪卫无常额,内务府上驷院24人,养鹰狗处9人,武备院御茶膳房无常额,都由侍卫处拨用兼充办事。[1][2]

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区(外蒙古)、伊犁将军辖区(新疆)各处驻札大臣,亦多由皇帝于亲信侍卫简放差派,以侍卫原官兼充。

卡伦侍卫

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区(外蒙古)、伊犁将军辖区(新疆)各处卡伦,设卡伦侍卫,由侍卫处各等侍卫受挑选差遣戍守,各以原职品秩兼充,任期三年,因遥远劳苦,按例皆有赏赐。任满后该处主管之驻防将军、驻札大臣得酌予保举。[8]

另有部分领催委署前锋校赏给七品或六品顶戴在卡伦侍卫上行走者无定额。[9]

知名侍卫出身者

参见

参考文献

引用

  1. ^ 1.0 1.1 朱金甫、张书才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工具书丛刊),第385页。
  2. ^ 2.0 2.1 清史稿》,卷117,志九十二,职官四,武职。
  3. ^ Rawski 1998,第82页.
  4. ^ Elliott 2001,第81页.
  5. ^ 5.0 5.1 5.2 5.3 陈章,〈清代侍卫等级新探〉,载《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63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学,2016年7月),页123至148。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钦定皇朝通典》卷三十一,职官九,领侍卫内大臣。
  7. ^ 钦定八旗通志》,卷五十二。
  8.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馆藏《军机处档折件》第166103号,花翎副都统科布多办事大臣锡恒〈奏为卡伦侍卫三年期满请给奖由〉。
  9. ^ 钦定皇朝通典》卷三十七,职官十五,新疆各官。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