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牟黎氏墓
来牟黎氏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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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47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来牟黎氏墓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简介[2]
来牟黎氏墓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来牟镇来牟村,坐东北向西南,修建于清道光元年(1821),由墓冢、牌坊、拜台、神柱组成,占地面积174平方米。坟家以泥土垒成,四周由条石砌成堡坎,长7.5米,宽6米,高3.5米。墓碑为4柱3开间三楼庑殿顶石坊,两侧有八字仪墙,外有抱鼓石,墓碑高3.86米,宽5.2米,明间上刻有“皇清例赠诰国子……”等字样,柱上刻有槌联。墓前两侧各立两根方形神柱,神柱两面刻对联,一面刻图案。墓碑及神柱均刻有人物、花卉、瓜果等,雕刻精致细腻,栩栩如生。黎氏墓保存完整、雕刻精致,对研究清代四川地区的葬俗文化及碑刻艺术具有重要的价值。2009年,来牟黎氏墓被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