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兰阶
何兰阶(1910年12月21日—2002年10月15日),男,湖北麻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生平
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四方面军红一师警卫连排长,三十团二营宣传队队长,八十八师政治部秘书长,三十军政治部秘书长。抗日战争期间,担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审讯执行科科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军法处副处长、处长[1]。1945年,历任联防军派往东北干部团政治处主任、冀东军区独立第十旅政治部主任,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部部长、政治部主任兼唐山警备司令部副政委,201师政委[2]。1949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95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副院长、院长[3][4]。1954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1965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5]。2002年去世[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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