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父母
代位父母(拉丁语:in loco parentis[1]),指某人或某组织在法律上承担父母职能与责任的情况。该术语起源于英国的英美法系,当中将组织与个人的代位父母情况做区隔。
首先,代位父母允许大学以下学校等机构,能依照他们认为适合于学生的最佳利益与规范行事,但不允许危害学生的公民自由[1]。
其次,如果社会剥夺孩子之亲生父母的教导权,代位父母学说可给予非亲生父母教养孩子的权利与义务[2]。
代位父母学说可分为国家亲权责任、心理亲权与收养三种学说[3]。
参考资料
- ^ 1.0 1.1 Law.com Law Dictionary - in loco parentis. Law.com. [2008-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0-09).
- ^ An example of family law in loco parentis. [2015-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21).
- ^ In Loco Parentis -- Quaqua Society. [2015-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