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海军部 (汪精卫国民政府)
汪精卫国民政府于1940年3月30日成立中华民国海军部,管辖和平建国军海军。战后中华民国海军接收残留舰船762艘,24826吨(另一说是933艘,28239吨)。[1]
历史
前身有三支部队:
- 1938年年底成立“北支特别青岛炮艇队”,隶属于日本的“北支方面海军基地司令部”,上校大队长刘文山,日本指导官饴野,下设水兵中队和轮机中队,另有信号兵班、看护兵班、炊事兵班;在连云港、石臼所(日照)各有一个派遣队,各有木壳船两艘。
- 1939年7月1日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绥靖部成立,设长江水巡队(驻南京)、绥靖水巡学校。隶属于日本支那方面舰队司令部(战前的日本第三舰队,司令部设在上海外白渡桥,统率在华所有日本海军下设上海、中支、北支、南支方面海军基地司令部)。[2]
- 1939年成立广东水上警察所广州水上巡查队,隶属于日本“南支方面海军基地司令部”。1940年改称“中华民国海军广东江防司令部”。
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国民政府行政院内设立海军部。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汪兆铭特级海军大将兼任部长,以凌霄海军上将为政务次长,许继祥(原海军部海政司少将司长)为常务次长,首席顾问寺田大佐。1940年5月30日汪精卫、凌霄辞部长、政务次长职。代理海军部长任援道海军大将,政务次长姜西园海军中将。1941年10月21日常务次长许继祥去职,由萨福畴继任。1942年8月海军部改隶军事委员会,1944年11月任援道、姜西园去职,凌霄任海军部代理部长(1945年1月转正),招桂章为政务次长。1945年6月7日招桂章去职,许建廷任政务次长职。[3]
- 海军部内设
- 总务司:法规制定,刊物出版
- 军衡司:军官任命奖惩
- 军务司:军舰配置调遣、军港建造
- 军械司:海军武器管理与维护
- 舰政司:舰体与舰机修造,造船厂业务
- 军学司:海军学校与派遣留学
- 军需司:军费与煤、油、粮食、服装供给
- 驻日海军武官府:武官长凌霄
- 南京要港司令部(长江水巡队司令部于1940年4月15日改组),设中将司令一人(许建廷)、上校参谋长一人。辖区长江口至湖口、太湖流域、鄱阳湖流域、江浙沿海及各岛屿。每个班(艇)设日本海军现役兵曹1名,称指导员。小队有日本海军现役兵曹长一两人,称指导官。队部有校尉级的日本海军现役军官,称本部指导官。
- 南京基地队
- 江阴基地队:编制为上校司令1人,中校副长1人,上尉区队长3人,中尉分队长8人及其他军需、军医等共计校官2人,尉官23人,士兵358人。
- 无锡基地区队
- 闽行基地区队。
- 定海特别基地队
- 中央海军学校(绥靖水巡学校1940年4月15日更名),校长姜西园海军中将,辅导官宫坂大佐。[4]
- 广东江防司令部/广州要港司令部(1940年10月29日改名),辖区西江、东江、北江、珠江三角洲、广东沿海各岛屿。要港司令招桂章(1940年5月-1942年10月升任海军次长)/萨福畴(1942年10月-1943年5月乘坐“协力”舰触发水雷沉没被俘)/何瀚澜(1943年5月-1944年9月26日遇刺身亡)/招桂章(1944年10月-)。
- 广州基地队
- 白蕉基地队
- 横门基地区队及横门护航处、横门缉私办事处
- 练兵营
- 威海卫海军基地部/威海卫要港司令部(1942年10月设立。1942年7月1日改组), 辖区为秦皇岛至江苏连云港的渤海、黄海。司令赵培钧/鲍一民(1941年-)。1944年11月5日,刘公岛海军连兵营卫兵班长郑道济等人率部分士兵起义,劫持舟艇投奔胶东八路军,编为胶东八路军“海军支队”。
- 威海卫基地队
- 连云港基地队
- 青岛基地区队
- 芝罘基地区队
- 石臼所基地区队
- 刘公岛海军警备司令部(1942年3月设立)
- 北支特别青岛炮艇队
- 汉口基地部(1943年5月12日成立),辖区为湖北宜昌至江西九江、洞庭湖和汉水。司令孟秀椿。
- 汉口基地队
- 舟山基地部
- 马尾要港司令部
- 水路局/水路测量局(于1940年4月15日改名,原为接收的南京海军部海道测量局)
1943年10月10日铨叙:
- 凌宵、尹祚干、许建廷、姜西园、招桂章为海军中将。
- 孟秀椿、鲍一民、黄勋、郑世璋、李慧济、叶科松、蔡浩章为海军少将。
1945年日本投降后,重庆国民政府委派接收专员:[5]
- 周佛海为上海行动总队总指挥
- 任援道为南京先遣军司令官
- 上海海军总接收专员曾以鼎
- 华北海军总接收专员余振兴
- 华南海军总接收专员刘永诰
- 海军汉浔区接收专员方莹
- 海军台澎接收专员李世甲
- 江南造船厂接收专员马德骧、代理专员陈藻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