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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26日 (四) 07:59 (UTC)[回复]

维基大典

君之转换,或有碍耳,余已去之,请试可上否?又繁简转换,可以为之,或更善矣。—孔明居士 2007年10月3日 (三) 12:50 (UTC)[回复]

安好

孟德兄安好,

余撰是签,向尔问安。不知尔是否安好焉?

余之文言语法,仍差强人意也,孔明兄曾云:“欲习文言语法者,可阅《古文观止》。”余欲前重庆南路之书斋,阅其书,或购其书。

不知尔习文言语法者,源为何乎?或仅于学堂习之,无他源以辅之?

冀尔能答之,谢。

另,余已更名,勿再称少尉。此词乃过去式也,已不适用。--竹笋弟弟 (留言) 2007年12月13日 (四) 06:27 (UTC)[回复]

车祸致右手韧带有伤,迄今有二月,仍未康复。超声波治疗与电疗者,韧带仍有痛。
其因者,乃余驱摩托车不慎,撞他车,致他车之保险杆有损。医院急诊者,随意检其伤,不知韧带有伤也,仅给止痛
余赔损者新台币五千,其妻怒,因妻言余“得寸进尺”,已恨余也。
余已不驱摩托车,改驱“孔明车”,但此举者,仍可能有意外降于余也。--竹笋弟弟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1:18 (UTC)[回复]
然!尔所述者无误!
今少年郎者,不惜生命,爱超速驱车。尤今开放进口重型机车者,驱车可行快车道。
此述重机者,乃容量有五百五十毫升之机车也,其车牌者,红底白字也。今有驱者因不慎而亡,故此乃借镜,劝他者莫再驱机车
若天下无机车者,确能降意外。有人戏云:“机车者,‘’也,汽车者,‘’也。”无论何者,应重其安全,莫不慎焉。
余因一时分神,故撞他车,造使双方有损耳。--竹笋弟弟 (留言) 2007年12月17日 (一) 01:55 (UTC)[回复]
吾已于文言大典中议是题。--竹笋弟弟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06:56 (UTC)[回复]

电脑、学校条目提升呼吁


该条目的质量已充实,该叙述的皆有提到,而且图文并茂。如果阁下有空,烦请前往评定或提出不足之处,谢谢你的关注。—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5月31日 (六) 08: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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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姬洛留言) 2017年8月28日 (一) 04:54 (UTC) 叶姬洛留言2017年8月28日 (一) 04: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