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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苏州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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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图

“兜售”规划线路图制作,如果没有的话到我对话页联系。风格会类似北京地铁里面的。--达师218372 2012年4月25日 (三) 11:39 (UTC)[回复]

请不要再加入“首个独立拥有地铁系统的地级市”

地级市”仅是一个行政区划名称。不仅向深圳这样的所谓“副省级城市”是地级市,而且南京这样的省会城市也是地级市。所谓“苏州是首个独立拥有地铁系统的地级市”,是一些媒体不正确理解”地级市“的含义而出现的错误报导。DeBit留言2012年5月1日 (二) 06:49 (UTC)[回复]

回应错误观点

  • 官方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9出版)第3页“全国行政区划”载明:江苏省有地级市13个。作为江苏人,您不会不知道这13个地级市分别是哪些吧?
第385页“全部地级及以上城市数”进一步指出,江苏省城市市辖区总人口在400万以上的地级市有且仅有一个。这个城市除了是南京,还能是谁?
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同样载明:江苏省有地级市13个。
  • 学术论文:
杨生贤. 副省级城市的行政定位:特殊地级市.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1, 2. 专门指出:

改革开放前,地级市都是地级城市。改革开放后,15个地级市升为副省级城市。于是,有学者认为副省级城市不是地级市。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
……
虽然副省级城市的行政规格为副省级,但至今没有明确的宪法地位,甚至没有明确的政治和行政规格,其设置主要是依据红头文件,是中央和地方技术妥协的产物。……民政部和省在行政区域规划中仍视副省级城市为地级市。

副省级城市也是地级市,明白了吧?DeBit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12 (UTC)[回复]

上面这个逻辑本身就是错误的,证明了副省级城市是地级市,就能推断出苏州不是第一个独立开通地铁的地级市?不也是原创研究?要以事实说话,起码说苏州是第一个开通地铁的地级城市是有中央台的依据的,说不是有依据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7日 (日) 15:36 (UTC)[回复]
当然有依据。人民日报2011年4月4日头版——佛山污染之城转型魅力之都。若您认为央视的报道就一定权威,其实未必如此。那你去问人民日报为什么说佛山才是。DeBit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6:17 (UTC)[回复]
那起码也是有争议,佛山是不代表苏州不是,除非你给个苏州不是的权威依据。——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7日 (日) 16:21 (UTC)[回复]
“佛山是不代表苏州不是”这句话我就看不懂了,两种说法是不相容的,如何共存?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0:48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特色就是求同存异,不同的观点全部列出,让读者自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8日 (一) 01:06 (UTC)[回复]
首先你这句话自相矛盾了,如果你承认人民日报说的是正确的,那么你就间接承认了副省级市不算地级市?其次,目前苏佛争议已经用“第一个独立拥有”和“第一个通入”解决了,您是否在偷换概念?爆米花の诱惑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6:59 (UTC)[回复]
我给出上面来源的用意在于说明此问题上没有统一的观点,以反驳将中央电视台报道作为金科玉律的做法。至于“独立拥有”,请给出能证明“独立”的来源。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0:35 (UTC)[回复]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8日 (一) 01:06 (UTC)[回复]
早就看到了……您没发现这句话是从维基百科抄出去的吗? 囧rz……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1:12 (UTC)[回复]
可是找不到证据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8日 (一) 01:15 (UTC)[回复]
好吧……2012年4月28日的版本就写了这句话,而那篇报道十天后才出版……谁抄谁?--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1:25 (UTC)[回复]
我也知道是抄我们的,可是真要上法院,人家不承认我们也没有办法啊。——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8日 (一) 02:05 (UTC)[回复]
来源虽有抄袭的疑虑,在条目中不使用不就可以了嘛。上法院就免了吧。--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2:36 (UTC)[回复]

写了一个新版

苏州宇文宙武说要将不同的观点全部列出,让读者自辨。所以我写了个新版:

人民日报称,佛山是中国第一个开通地铁的地级市[1]中央电视台称,苏州是中国第一个开通地铁的地级市[2]国家统计局[3]民政部[4]将广州等副省级城市视为地级市。广州于1997年开通地铁[5]

  1. ^ 佛山污染之城转型魅力之都. 人民日报. 2011-04-04. 
  2. ^ 江苏苏州地铁一号线明天开通试运营:成为全国首个开通地铁的地级市.CCTV.2012-04-27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12.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2.9. 
  4. ^ 杨生贤. 副省级城市的行政定位:特殊地级市.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1, 2. 
  5.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课题组.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2011》. 北京: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2. 

所有观点都列出了,是否满意?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1:29 (UTC)[回复]

建议这个说佛山的放入争议中,不要放在首段,因为这是说苏州的条目,与佛山没有关系。还有,由广州也是地级市推出苏州不是第一个有原创研究之嫌,建议不要加入。——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月28日 (一) 02:07 (UTC)[回复]
那就在首段不对这个问题表态,放入争议中。首段是全文的概述,也不应只强调单方的观点。另外,为了避原创研究,这里并没有推出“苏州不是第一个”的结论,只列出事实。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2:44 (UTC)[回复]
等另一个编者留言。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2:44 (UTC)[回复]
已一周没有更多意见,写入条目。如有意见继续提出。DeBit留言2013年2月3日 (日) 15:24 (UTC)[回复]

回应上述错误观点

从上述内容提供的资料与以下资料对比来看,很明显在有关部门之间在这方面也存在争议: 《公安**治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座谈会》 《***在北京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颁奖晚会》(星号是为了防屏蔽,翻又太麻烦,因此方便的麻烦把星号替换成原内容)
在中国gov网站找到一个关于行政区划介绍太难,上述内容虽不是关于行政区划的介绍,但均将地级市与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概念分开,请自行ctrl+F查找。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爆米花の诱惑对话贡献)于2013年1月27日 18:39加入。

    • 第一篇文章:“我省其余19个地级市”。“其余”一词表述含混,没有意义。“中国和其余金砖四国”[1]是否说明“中国不是金砖四国”?
    • 第二篇文章:“15个副省级市和地级市”。这个“和”是并列关系、从属关系,或者纯粹是合称,没有任何关系?我可以给您再找一篇gov文章:“副省级市和省会城市”[2]。由此可以得出“副省级市不是省会城市”的结论吗?
请您列出能明确说明“副省级市不是地级市”的来源,而不是从报道中摘取只言片语,加以个人推导得出结论。您对权威性的官方统计资料视而不见,却根据几篇新闻中模棱两可的语句,坚持“副省级市不是地级市”的观点,已经违反WP:VWP:NOR等方针。DeBit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4:47 (UTC)[回复]
第一个“和”后面有“其余”,金砖国家现在有5个,南非加入后就不是4个了,第二个“和”后面直接就是与“副省级市”并列的“地级市”,请问单一一个“和”如何表示从属关系?爆米花の诱惑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7:10 (UTC)[回复]
注意:对文字的任意解释属于原创研究,无论你或我解释得多么有道理,都不可能写入维基百科。这个问题注定不会有意义,不必再讨论了。DeBit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00:27 (UTC)[回复]

已删去“首个地级市”“独立开工建设”等内容

如上面所说,“首个地级市”对地级市、副省级城市的理解不清,犯了概念错误。“独立开工建设”来自苏州媒体的宣传。没有第三方来源证明什么叫“独立”、什么叫“不独立”、为什么佛山地铁“不独立”等等,都是凭空造出来的概念。DeBit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3:50 (UTC)[回复]

重新添加“首个地级市”“独立开工建设”等内容,并增加行政区划争议补充

如果一个人的不同意见也叫存在争议,那么就是存在争议吧。双方有不同意见就增加争议内容爆米花の诱惑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0:26 (UTC)[回复]

回应之前添加的所谓“争议”内容

我记得关于“副省级市是否属于地级市”的所谓“争议”目前就某人一人与众人观点不同,多数的争议存在于“苏州与佛山谁是第一个开通地铁的地级市”之间,如果一个人的“争议”也算“争议”,那似乎不应该因此将主要内容移到底部所谓“争议”内容中。爆米花の诱惑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4:15 (UTC)[回复]

看来你并不了解维基百科的相应方针。观点不是某个编者能“提出”的——因为维基百科编者不能在条目中发表个人意见。要说“观点不同”,也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国家统计局等等的观点不同。既然存争议,若只阐述一方的观点,就违背了中立方针。所以我已回退。
另外提醒您写的以下内容

由于佛山于2010年已通入广州与佛山之间的城际地铁,由广州地铁投资建设,属于广州地铁延伸线,因此有部分媒体及群众提出第一个拥有地铁的地级市可能是佛山,现已用“第一个独立拥有”和“第一个通入”来区分。 少数网友提出副省级市可能属于地级市。

注:首个地铁通入的地级市是佛山,广佛地铁运营范围在同属地级市的佛山市和广州市,但广佛地铁的运营权属于广州市,广州与佛山同为受服务城市。首个建设并拥有地铁的省辖市是广州(副省级市)

中国大陆各大媒体、部分相关部门、多数民众及学者认为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行政等级高于且不属于地级市。

全都没有给出来源,所以暂时移除,若找到来源可加入。--DeBit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8:33 (UTC)[回复]

似乎已经说得很清楚,即使存在争议也应保留之前内容不应移到底部

存在争议并不代表少数人提出的异议已成为真理,所以应保留之前版本,并在之前版本的边上加入争议补充,如果有些人想更加强调争议可在后面另加入更详细的争议补充,但不应删除前面的内容,毕竟这对整个条目是个很重要的信息,且前面内容的边上已有很详细的争议补充,所以前面的内容绝不应该删除,后面的内容也可加入爆米花の诱惑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18:17 (UTC)[回复]

我越来越看不懂您想表达什么了。从“存在争议并不代表少数人提出的异议已成为真理”这一句就可以看出,您并不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维基百科从来就不存在所谓“真理”,WP:V:“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正确”。另一方面,一条观点是否能写入维基百科,不是由编者的多少决定的,而是由可靠来源决定的。
以前的版本存在非中立、无法查证的内容,自然不能保留。您说我想“更加强调争议”,却忘了您的编辑恰恰只强调了单方面的观点。至于您认为“这对整个条目是个很重要的信息”,所以应该保留,就更可怕了。“中立的观点”是维基百科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一,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其之上。若您认为某内容“很重要”,就可以随意违反方针而做出编辑,恐怕很荒谬吧。--DeBit留言2013年2月20日 (三) 10:28 (UTC)[回复]

关于各线路的新车是否能加入相关信息

今日乘坐地铁时偶然发现1号线的一列车边有出厂日期2015-05的字样,显然本文关于车辆出厂日期的章节已经过时,但是并没有能找到相关信息来补充,还恳请有门路的编辑者帮忙加入相关信息——Ha'chan留言2017年4月16日 (日) 12: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