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瓮安骚乱
从天涯论坛获得的消息,瓮安的骚乱目前还未平息,不知道是不是准确的--Fxdzhfxj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5:49 (UTC)
- 天涯不是有帖子说“瓮安起义”失败了吗?革命转入低潮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9日 (日) 15:58 (UTC)
强国论坛十几个小时前还能搜出近几十个讨论串, 现在全没了 --Dowclo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02:58 (UTC)
在网络上几乎找不到踪迹了,现在希望香港有报纸能注意一下了,不如向当地的一些人民透露香港的报纸的联系方式。—阿伦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0:07 (UTC)
- TNND,贵州一个鸟地方的事情弄得我天朝各大高校的BBS时事版全线沦陷,哀哉。—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30日 (一) 17:48 (UTC)
奇怪,为什么我们学校的BBS上却可以讨论?--汤圆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15:55 (UTC)
怕?
为何不把这消息发到维基百科首页当重大新闻?Meow✉ 2008年6月30日 (一) 18:19 (UTC)
- 其实这种事不算重大新闻,内地大概两三天就有一单了,近几个月的海口、云南、台山,到两个星期之前的东莞大暴动,都比这次规模大,不过这次贵州的官员失职,新闻控制不好,导致骚乱的消息过早外泄,使大陆的新闻媒体也不得不小声报道,我们维基才可以写一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30日 (一) 18:38 (UTC)
俯卧撑
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此有“俯卧撑”一说(中国新闻网,发表于2008年07月01日 20:34),为防止和谐再附上凤凰网的转载。而且似乎这一说法先前便存在于网上流传的一辟谣贴中(比如此帖,发表于June 30th, 2008 at 11:59 pm),时间上要早于中新网发布该新闻的时间。—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日 (二) 15:18 (UTC)
- 怎么是中新网的?又有小编在曲线。CCP后院失火?—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日 (二) 15:23 (UTC)
- 这次事件在互联网上的进一步发展很奇怪。我这里说的进一步发展指的不是网民,而是很多政府方面的做法不合常理。第一,最该和谐的新华论坛反而没有把帖子全部和谐掉,而且在很长一段事件里还占据着页面的显要位置,反而是以往言论较为自由的论坛网站,比如天涯这些删贴删到了一个疯狂的地步;第二,“瓮安”、“李树芬”至今还没有成为GFW的关键词,而Google中国和百毒也没有刻意去过滤搜索结果;第三,这种明显看得出来是编故事的新闻都能被登出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日 (二) 15:31 (UTC)
- 再来一个贵州电视台(防和谐地址)的现场直播,后面那块蓝布上明确写着“2008.7.1”。—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日 (二) 16:15 (UTC)
- 罗生门。辟谣帖极有可能是编出来的,分别以目击者和调查者的角度来写这个事情,值班室的斗殴、法医鉴定都事无巨细地列出来。而且还有“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幕后策划操纵”、“别有用心”等很官方的词。更主要的是,跟新闻发布会放出来的话几乎一致。因此,这个很可能是派出所内部的人发的。悠长假期 (留言) 2008年7月1日 (二) 17:02 (UTC)
还真的是各大网站都有转载的啊,看来这个新闻发布会是真的。这个“俯卧撑”的意思是什么又没有说明,害得我一下子就想歪了(有没有歪也还没确定)—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1日 (二) 17:18 (UTC)
这样是自杀?
- 贵州瓮安县1名女学生拒绝为副县长儿子抄袭作弊惨遭杀害,死者家属到公安报案还被打成重伤,28日引发当地民众不满包围焚烧公安局动乱事件。[1]
[2] -P1aye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7:59 (UTC)
- 两个来源基本都明确表示这是二手消息,第一个据说是来自另一家新闻机构的记者私下的消息,也就是说是小道消息。第二个更加是:“根据网络与外电消息”,索性搞模糊来源了。现在发生骚乱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起因是否是冤案最多只能说是传言。官方说法暂时仍是自杀,民间大规模质疑。—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9:03 (UTC)
貌似不算什么??
前几日与某人聊天,提到此事,他说这算什么,地方上多得是,四川重庆,有两个地级市是接壤的,三天两头闹暴动,动不动就全城出动,最后派军队平息的。我想这个死者的运气还不算差的捞底—十字花剑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2:39 (UTC)
参考资料
- ^ 中國媒體據報收到嚴禁報導貴州動亂命令. 中央社. 2008-06-30 [2008-07-02].
- ^ 女學生沉冤 貴州萬人火攻縣府. 联合报. 2008-06-30 [2008-07-02].
SIGH
看见李树芬小MM的照片,真是个可爱的小LOLI,天妒红颜啊~~
感觉这件事的重点不是这MM的死因,即使她真的是自杀的,好像也没有人愿意相信……贵州省委说的没错,事出有因,MM的死其实只是一个导火线而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2日 (三) 13:56 (UTC)
所谓积怨极深一触即发—十字花剑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6:46 (UTC)
刚才看了下条目,发现整个后续过程描写的都有问题!编辑者貌似在故意颠倒叙述的顺序! 举例,“骚乱发生互殴不久的7月2日,李树芬的尸体就已经下葬。[”这句话明显不能放在段首,因为根据各大新闻,下葬时已经在家属的监视下进行了第三次尸检的取样,并且取得了家属的签名同意后才下葬的。编辑者将这句话放在段首,整个意思变发生了变化。而且“骚乱发生后的不久”这个词也有问题,这个时间才发生了5天,第5天在家属监视下进行尸检算什么“不久”? 再次,大陆各大新闻也没有说过,第三次尸检的结果和上两次一样,只是过两天结果才会公布! 最后,来源请求的那段,就算是有来源,也只是听“听众”说的,根本无从考证,并且也不是本次事件,应该删除。 刚刚又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起因中,引用的明报报道明明是“未经全全面尸检”,可编辑时却编成了“未经尸检”,意思大变,应该及时更正! 这里说一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都是豆瓣吧的人,好不容易能够不用翻墙就出来了,就好好利用啊!词条这么多毛病都不改,又想让人家抓到毛病不成?
我们不惧怕任何问题,但是拒绝有问题的问题,我们不怕流血的伤口,却怕有人嫌伤口不深又割我们一刀! crystalfairyjp
看了这么多的条目了,真是发现,祖国语言博大精深,一句话放错地方,读起来就完全不一样了,少个字就是完全相反的意思。中文wiki人,任重道远啊!crystalfairyjp修改后留
今天有事请,先不登录了,大陆媒体已经有死者父亲的表态了,要不要加上去?Crystalfairyjp
- 维基百科是人人都可以编辑的百科全书,如果阁下发现哪里的叙述不妥,欢迎阁下也参与到条目的编辑来。另外,签名可以使用四个“~”(像这样:~~~~)来自动生成(匿名用户显示IP地址,注册用户显示注册名或昵称)。—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3日 (四) 14:51 (UTC)
瓮安事件不算袭警?
都有人把标题改为“骚乱”了,为什么还有人删除我加的参看:闸北公安分局袭警案呢?
给你们个参考资料:
- 两起事件都与公安局有关,都因人民警察对当事人或事件处理结果不满,不服而使然。两起“袭警事件”天山网:发生“袭警事件”人民警察当深思--Roadsteps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1:57 (UTC)
- 事件规模、性质、地区差异太大,不过是碰巧发生在相近的时间而已,假设当天有个日本警察被车撞死了要不要写在一起?而且,我认为将瓮安与闸北并列论的话,其实很有点将其打成动乱、袭警的用意,也算是中国有些文章倒过来“阳违阴奉”的手段吧。这世界上只怕没有一个人会认为闸北事件的做法是对的,甚至有任何理由值得同情。相反,对瓮安不一定观点如此统一。—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6:48 (UTC)
首段介绍
首段“起因”的前两句:
- “6月22日,瓮安县一名16岁的中学女生李树芬的尸体在河中被人捞起,警察未经全面尸检就判定其为自杀。而有传言说女生可能是被两名当地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
介绍得太简略了,而且使用“未经……就……”这类比较主观的说法,不够中立。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凤凰网有当时法医的回忆:
- 瓮安事件当事少女李树芬三次尸检内幕
- 以及李树芬死后情形:贵州省公安厅公布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细节 事件始末
应该将事件经过叙述的具体一点:“起因”部分可以加上
- 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凌晨3时,16岁的中学女生李树芬在河中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捞起,急救人员证实李树芬已经死亡。报警的三名青年被警方带走。当日上午,死者父亲等人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被告知已交到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负责。刑侦队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要求家属自行埋葬尸体。死者父亲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当晚,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的法医到现场作鉴定。由于怀疑李树芬并非自杀,她的家属用冰棺将尸体冷冻后停放在出事现场,同时从附近的居民点接来电线,还用竹竿和编织布搭起棚子遮盖冰棺。当时有六七十人围观。法医在做完常规检查后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由于当时家属没有质疑是奸杀,法医并没有检查死者外阴。死者家属在签字后认为鉴定只是“拿着手电随便照了照”,过于随便,因此到黔南州公安局申请第二次复检。同时有传言说女生可能是被两名当地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
- 25日,黔南州公安局派来的法医进行了第二次尸检,按照死者家属委托书中的要求做了解剖并对死者死前有否中毒和性行为进行了检验取样。26日检验结果公布,称排除了服毒和强奸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属认为法医“取走了部分器官”,并且没有公布结果。这时往停尸处围观的人增多,有传言说元凶是瓮安县委书记的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当地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有传言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另外,死者的二叔瓮安县玉华乡中学教师李秀忠在离开公安局途经当地保险公司门前时,遭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士打伤而入住医院(此前曾有李秀忠为公安局唆使的黑社会打至重伤,并于28日死于医院的传闻,但死亡一说已被李秀忠本人证伪)。[1]女孩的同学前去问询,也被殴打。民众纷纷前去围观,有人辱骂警察,结果有三人被打,入住医院,引起民愤。[2]
- 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副省长黄康生表示,瓮安事件暴露干部与群众关系长期积聚的矛盾,少数党政干部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些部门在化解当地水库移民搬迁、城镇改造拆迁、煤炭和磷矿等矿权纠纷、国企改制矛盾久拖不决,群众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所以矛盾集中爆发。
--Snorri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07:07 (UTC)
经过与后续
此外“经过”部分也过于模糊。“瓮安县公安局的做法引起社会公愤。”这句话无来源且过于笼统,应该删掉。
现在的条目里写道:
- 死者的同学到公安局请愿时,公安局出动武力镇压,后学生焚烧了公安局并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大量群众聚集在县公安局与政府大楼门前。到6月28日20时(UTC+8)许,已经有数万名群众围攻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与政府大楼,部分激进的学生开始焚烧周边政府机关车辆和公安局,砸坏县政府大楼玻璃。[7][8]
来源里好像没有提到“公安局出动武力镇压”,其他报道中也没有发现,只查到有警察抢夺横幅。此外“数万人围攻”的说法也没有证据支持。我查到的资料是当时冲入大楼的大约有200人。“激进的学生”用得不恰当,因为“激进”(radical)一般指政治态度。这里应该是“激动”。当然这样写可能无法满足一些人的渲染目标。
- 28日晚上,骚乱中县公安大楼底部着火,以及烟雾漫天的照片在互联网上开始广泛传播,照片显示公安大楼被大量群众包围。[3]有网民在博客上写道,公安大楼被千余名学生占据,挟持该大楼里的所有警察,并且放火烧楼。其中一辆警车被抬到公安大厅当场焚烧,并引发爆炸。大批武警赶来支援,释放催泪气体,但未能成功阻止学生。更有学生用斧头砍断消防车的水龙头阻止消防人员救火。[1]事件引起网络上多个论坛的热烈讨论,但是讨论的帖子不久就被全部删除。
现在已经能找到目击者的说法,互联网上博客的说法和照片的描述就不必叙述,只需列为参考资料就行了。网络上的讨论不仅应该写在这里,还应该写在影响中。明报的报导可信度很低,因为是引述博讯的报导,一开始就错误的说死者是高中女生。
自由亚洲乔龙的报道也存在可信度问题,严重弄错了死者叔叔的姓名,采访的官员和居民都没有名字。
BBC的报道:“中国下令瓮安"骚乱者"投案自首”仍然引用博讯说法,称死者为高中女生,称其父亲是副县长,叔叔已经死亡,可信度同上。
还有,政府并没有下令“搜捕示威者”,即使是在自由亚洲乔龙的报道里,有关官员也说是“如果暴乱的人,肯定要抓”,并且又说“现在没有暴乱的人”。与“示威者”毫无关系。其他的报道里也没有见到说有下令抓“示威者”的。下面的“闹事分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括起来,好像这些人并不是闹事分子一样(也没有证据支持)。
我觉得应该扩充为:
- 李树芬死后,死者家属与当时在场的三名青年之间因为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27日,瓮安县公安局公布《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认为“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28日星期六早上,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传交《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称李树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死因已查明,李树芬尸体没有继续保存的必要”,要求家属下午2时前将尸体领回安葬,“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这种做法使在场的人们十分不满。
- 下午3时许,数十名在停尸处围观的人列队前往县政府请愿。两名约12岁学生模样的男孩举着书有“为人民群众伸冤”的白色横幅走在前方。请愿队伍从大堰桥出发,行经环市东路,经邮电局门口转至人民广场,约15时30分到达县政府办公大楼。开始时队伍中的人并不多,但迅速增加。来到李树芬生前就读的瓮安三中时,有较多学生加入,队伍规模超过了200人,抵达县政府时,已达上千人的规模。县政府无人接待。下午4时左右,队伍转到旁边的县公安局大楼。两名民警在公安局门口拉起警戒线。不久,有警察抢走了学生手中的横幅。在场民众被激怒,于4时30分左右双方开始冲突。此时聚集的民众达到约2万人。
- 县政府办主任宋辉劝说学生离开,教育局局长张世德通知各校校长安排老师到现场疏散学生。这时已经有人冲入公安局大楼一楼进行破坏。有人向在场民警投掷矿泉水瓶和泥块(官方说法中包括砖头)及投掷燃烧瓶烧楼.18时许,有学生开始烧车,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前来救火的消防队被夺去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 20时左右,人群因为“等不来一个领导说话”,而向县政府转移。23时左右,县政府大楼旁边的县委大楼被点燃,并因是木结构,最后全被烧毁。
- 骚乱惊动了中国中央政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和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做出批示:中共贵州省委成立了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瓮安县委县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从北京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3]
- 29日凌晨,人群在劝说下开始散去。3时,群众全部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 29日上午6时起,人群又开始在县政府附近聚集,高峰时有6000余人。有人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局势一度紧张。下午19时,武警和公安开始强力清场,现场人群逐渐散去。政府部门大楼前重兵驻守;记者被禁止到现场采访;县内大致回复平静。6月30日上午,瓮安县电视台反复播放“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民众积极举报闹事分子,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
来源:瓮安事件是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瞭望》新闻周刊瓮安“6·28”事件流变,罗昌平,《财经》周刊第215期 贵州瓮安事件:数百学生群众游行经过,金黔在线罗昌平 《财经网》,官方通报贵州瓮安事件过程 瓮安事件不是一起孤立事件 石宗源三次向百姓道歉
此外第三次尸检的结果也出来了:
--Snorri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04:28 (UTC)
- ^ 瓮安事件死者叔叔讲述真相:我没死 别再传谣言了
- ^ 贵州发生骚乱事件 县公安大楼被烧 BBC中文网
- ^ 我省依法妥善处置瓮安县“6·28”打砸烧突发事件 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