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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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更名:“欧陆法系”→“民法法系”
“欧陆法系” → “民法法系”:本条目第一段以“民法法系……”作为开头,且“名称”一节中亦表明了“‘民法法系’(civil law)是最为通用的名称”。--Rnmeow(留言) 2024年4月27日 (六) 09:00 (UTC)
- 我在台湾基本没听过“民法法系”,欧陆法系或大陆法系较为常见。至于大陆方面,得问其他人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4月28日 (日) 22:44 (UTC)
- 香港的话,听得比较多的是“大陆法系”,“民法法系”没怎么听过。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11日 (六) 04:22 (UTC)
- 民法法系是什么东西啊.....--Waylon1104(留言) 2024年5月11日 (六) 05:34 (UTC)
- 中国大陆文献中,民法法系是Civil law的称呼之一。看上去这也是Civil law的直译,所以被放在开头。多本词典中“民法法系”释义为“见‘大陆法系’”,但也有多本词典以民法法系为主标题、其他为别称。--YFdyh000(留言) 2024年5月11日 (六) 06:22 (UTC)
- 在知网工具书数据库检索,收录“大陆法系”的工具书有18种,”民法法系”8种,无“欧陆法系”。似乎改为“大陆法系”较合适。--伞木 霙留言 2024年5月12日 (日) 04: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