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民国《文化资产保存法》收录无形文化资产的“传统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口述历史”、“民俗”与“传统知识与实验”等五类的文化资产。此处专门收录“传统表演艺术”与“传统工艺”类。
本分类有以下3个子分类,共有3个子分类。
以下2个页面属于本分类,共2个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