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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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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美国华盛顿特区
地址西北区威斯康星大道4201号
坐标38°56′36″N 77°04′37″W / 38.9433285°N 77.0768483°W / 38.9433285; -77.0768483
启用1979年 (1979)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俞大㵢 大使[注 1]
副代表杨懿珊 公使
姜森 公使
网站
www.roc-taiwan.org/us/
地图
地图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英语: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对内亦称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处,是中华民国美国设置的驻外机构,属实质大使馆层级。馆长驻美国代表,另有两位副代表。代表处总处位于华盛顿特区,总管所有涉及中华民国与美国双边关系的第一线工作事宜,同时管理中华民国在美国各地设置的驻外办事处。代表处总处除了专责与美国联邦政府的联系交涉外,其领事服务辖区为华盛顿特区、特拉华州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以及西弗吉尼亚州[4][5]

历任驻美代表

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简称驻美代表)是中华民国在1979年与美国断绝正式外交关系后,派驻在美国的最高层级之外交官,是驻美代表处的馆长,其功能与地位等同以往之驻美大使;2012年9月1日对内恢复中华民国驻美大使之名。

缘由

1979年1月1日,美国正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后,宣布与中华民国政府断交,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馆及美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维基数据所列Q115782902双双撤馆,邦交体制中断。然而美国有鉴于与台湾关系之重要性,经中华民国与美国双方政府多次沟通协调后,美国国会于同年4月通过《台湾关系法》,成立美国在台协会,中华民国政府则设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2019年更名为“台湾美国事务委员会”)做为联系窗口,并在美国华府设立台北代表处,置驻美代表一人,做为对美国工作的最高层级外交官。

性质

与驻美代表处同驻华府的驻美军事代表团维基数据所列Q119516971

驻美代表主管整个驻美代表处,其虽无大使馆之名,但实际负责之业务与大使馆无异。因为政治因素,中华民国政府在美国的外交单位一律称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因此驻美代表本身在性质上等同驻美大使,具有负责中华民国对美国外交工作的责任。故2012年9月起,外交部将该职务的对内称呼改为驻美大使。

代表处

更名动议

2000年代以来,中华民国外交部是否将“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更名,以“台湾”代替“台北”,成为中美台三方进行政治角力的议题。2002年2月25日,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将为驻外机构改一个更有“连续性”的名称,以“台湾”代替“台北”。中华民国外交部发言人张小月指,台湾民意调查显示,70%的被采访者赞成用“台湾”代替“台北”做为驻外机构名称。若改名,本机构将被称为“驻美国台湾经济与文化代表处”[6]

2020年12月17日,美国众议院78位议员联名致函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建议将“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更名为“台湾代表处”。2021年3月,蔡英文政府拜登政府提出请求,更改名为“台湾代表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美国政府不得更名为“台湾代表处”,“停止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错误信号”[7]

2022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美国竞争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呼吁行政部门启动协商,将“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TECRO)更名为“台湾代表处”(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8]。同年讨论中的台湾政策法,亦有将“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更名为“台湾代表处”的内容。

2023年5月10日,美国参、众议两院议员提出“台湾代表处法案”(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 Act),要求美国国务卿对台湾代表处更名问题、与其他国家同等外交待遇,向台湾政府展开协商。[9]

驻处地点与辖区

办事处 领务辖区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特拉华州
驻波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马萨诸塞州纽罕布夏州佛蒙特州缅因州罗得岛州
驻纽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纽约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康乃迪克州
驻迈阿密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佛罗里达州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巴哈马土克凯克
驻亚特兰大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佐治亚州亚拉巴马州肯塔基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
驻芝加哥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艾奥瓦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威斯康星州
驻休斯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得克萨斯州俄克拉荷马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纳州密西西比州
驻丹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2015年4月17日之前位于堪萨斯 科罗拉多州堪萨斯州密苏里州内布拉斯加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南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
驻旧金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北加利福尼亚州(南至维塞利亚为界)内华达州犹他州
驻西雅图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华盛顿州俄勒冈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怀俄明州阿拉斯加州
驻檀香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夏威夷州美属萨摩亚美属巴尔米拉环礁
驻关岛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关岛北马利亚纳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驻馆变迁

公使/大使馆时期

  • 1911年-1944年,地址:2001 19th Street, NW Washington, D.C(建于1902年 原大清驻美公使馆)[10]
  • 1944年-1979年,Gibson Fahnestock House(建于1910年,现为海地驻美大使馆)[11]

代表处

  • 1979年-1986年,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驻美代表处,地点在马里兰州靠近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边界。[12]
  • 1986年-现在,今址。

注释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3-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8). 
  5. ^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2023-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2). 
  6. ^ 台灣擬為駐外機構改名. BBC中文网. 2002-02-25 [2022-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27) (繁体中文). 
  7. ^ 林庭瑶. 駐美代表處更名玩真的?從台美對話「被曝光」解讀拜登政府的下一步. 风传媒. 2021-09-16 [2022-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21) (繁体中文). 
  8. ^ 美众院通过美国竞争法 吁启动“台湾代表处”更名协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22.2.5 联合
  9. ^ 美参众议员重提法案 推动台湾驻美代表处正名
  10. ^ 台湾改唱《君之代》与中华民国首座驻美大使馆登场(3/4):First R.O.C. Embassy in D.C.
  11. ^ 自己的大使馆自己照回来(四之四)──R.O.C. Chancery Tour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独立评论,2015-07-05
  12. ^ 海地与台湾在美大使馆 同一栋 断交转手手,大纪元,2010年01月20日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