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云林定远电台

坐标23°43′29.9″N 120°25′01.4″E / 23.724972°N 120.417056°E / 23.724972; 120.417056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3°43′29.9″N 120°25′01.4″E / 23.724972°N 120.417056°E / 23.724972; 120.417056 中央广播电台虎尾分台,又称定远电台,是位于台湾云林县虎尾镇短波电台站,1972年美军驻台时建立,后移交中华民国国军,之后辗转移交中央广播电台。在冷战时期,此电台与台南天马电台负责对大陆地区的短波广播,具历史及战略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多年来都希望取得两分台短波天线方位,以便电波干扰盖台。

历史

1967年,为了配合美军全球战略所需、以及扩大中央广播电台对中国大陆都会区边境地区广播,中华民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协议自1969年起实施“定远计划”,规定美国方面提供短波广播设备、中华民国方面提供土地。1969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空军总司令部预训部接洽,借用虎尾空军基地23公顷土地,筹建中央广播电台虎尾分台。1972年3月,中央广播电台虎尾分台竣工,是央广第四座分台,此后被称为定远电台。1972年5月20日,定远电台启用美国政府提供之四部100千瓦短波发射机、八付高增益幕型天线,开始对中国大陆广播。中华民国与美国断交后,驻台美军将定远电台移交中华民国国军,之后辗转交给央广。1979年1月,央广实施“前锋计划”,在定远电台加装一部300千瓦短波发射机;1980年7月1日完工。1998年,央广改制成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宪兵撤除定远电台驻军[1]

2001年,台湾高铁云林车站特定区开发计划将定远电台土地纳入特定区;2005年,行政院政务委员陈其迈主持行政院部会会议,决议将央广分台整并案列为国家重大政策计划执行[2]。2011年2月23日,行政院核定通过进行央广分台整并[3]

2013年,云林县政府文化处召开云林县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委员建议定远电台登录云林县文化景观,但尚未完成审议。2013年4月24日,央广虎尾分台分台长张彦男表示,定远电台邻近台湾高铁云林车站特定区,所发射电波可能影响高铁行车安全,加上大环境改变,央广总台决定关闭定远电台、将定远电台相关业务移至褒忠分台与淡水分台,定远电台土地移交云林县政府处置;同日,云林县政府文化处文化资产科表示,云林县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于2012年底经过讨论,仅将定远电台主体建物部分列为云林县历史建筑,委员现场会勘、讨论后再决定是否全区保留[4]。2013年7月1日,央广开始拆除定远电台转播塔。

2014年3月7日,云林县政府地政处以怪手直接拆除定远电台,引发争议。

拆除争议

美国众议院共和党议员吉姆·英霍夫鲍伯·寇尔克达纳·罗拉巴克对天马电台与定远电台的拆除表示关切。央广认为,这两个电台的功能可以移交其他分台,不会有任何影响[5]

2013年7月1日,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指出,在整个2013年6月间,相关信件和关切,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金溥聪均未送达马英九总统处[6]。2013年7月2日,前央广董事杨宪宏发表声明,认为中国共产党在背后的胁迫及“中共在台代理人”的施压才是关键[7]

2013年7月1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文化传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殷玮说:2001年,台湾高铁云林站特定区开发计划纳入定远电台;2005年,时任行政院政务委员的陈其迈主持行政院跨部会会议,决议将央广分台整并案列为国家重大政策计划执行;现任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的陈其迈等人却以央广分台整并案质疑“政府心中真的住着一名‘警总’”,这显示民主进步党对国家政策毫无整体思维,民主进步党不论如何都要骂,“陈其迈恐怕不会说自己心中‘住着警总’吧!”[8]

云林县政府发公文给台湾高铁云林车站特定区统包工程各统包商,请统包商于本年3月拆除定远电台主结构体部分,以免“成为治安死角”。公文最后盖印苏治芬的签字章。

2014年2月19日,云林县政府公文给台湾高铁云林车站特定区统包工程各统包商,请各统包商于本年3月拆除定远电台主结构体部分,以免“成为治安死角”[9]

2014年3月7日,云林县政府地政处未知会云林县政府文化处及地方人士,直接以怪手拆除定远电台主建筑旁宿舍区,引发争议;人在日本云林县县长苏治芬在参加东京国际食品展闭幕活动后,以越洋电话指示副县长施克和确实执行以下裁示:

  1. 地政处立即停止央广园区内的拆除工作,含主体建物及其他未拆除建物,不得有误。
  2. 云林县警察局于央广园区内设置巡逻箱定时巡逻,落实安全维护。
  3. 由副县长于8日上午召集秘书长及相关单位主管召开紧急检讨会议后,向社会说明。[10]

2014年3月7日,由于2013年云林农业博览会宣传标语为“用心预约未来”,云林县山线社区大学等云林文史团体发布声明稿抨击,云林县政府因土地开发之经济利益罔顾国防历史保存之价值,把定远电台拆到只剩一栋大厅,“这样的县府,如何‘用心预约未来’?用怪手破坏历史,留何物给下一代?”[11]

2014年3月8日,云林县政府召开定远电台被拆案检讨会,施克和代表云林县政府公开道歉[12];施克和说,保留定远电台主建物文化资产审议程序尚未完成,云林县政府地政处未行文或口头知会文化处,文化处未就保存范围积极提出评估定案,事涉行政管理及执行疏失,由地政处会同人事处于一星期内提出调查检讨报告[13]。同日,云旭楼保存推动联盟总召集人张妙祝说,在定远电台即将被公告为法定文化资产之际,云林县政府地政处率先恶意偷拆定远电台,这是对县民最大羞辱;张妙祝讽刺,云林县政府才刚在云林农业博览会宣称捍卫人与土地的关系,云林农业博览会闭幕后只剩赤裸裸的土地开发利益[14]

2014年3月12日,云林县政府文化处处长刘铨芝会同云林县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委员陈太农陈柏年苏明修建筑师甘铭源等人至定远电台勘查,国立云林科技大学文化资产维护学系及文化资产维护研究所20余名学生到场要求定远电台“原地保留”、“指定古迹”、“成立央广纪念园区”,刘铨芝称已初步规划定远电台“原貌修复”、“新旧合并”、“废墟纪念”[15]

2014年3月13日,苏治芬与民主进步党云林县县长参选人李进勇、云林县政府地政处处长苏瑞原、虎尾镇镇长林文彬等人至定远电台勘查,看到定远电台被拆得体无完肤,苏治芬摇头直说“太遗憾了”[16]。同日,云林县政府表示,定远电台现址位于“高速铁路云林车站特定区区段征收案”区划范围内,范围内土地于2005年与2006年进行分配、并于2007年进行土地点交,惟定远电台范围内未点交土地给地主,导致地主长期处于有权状无土地的情况,地主权益未获得妥善保障[17]

2014年3月17日,云林县政府公布定远电台初步保存方案之重点:

  1. 保存范围涵盖电台主体建筑、宪兵宿舍等附属建筑之范围,共计约2公顷,将立即进行文化资产之保存。
  2. 保存范围将进行可行性规划及广征社会意见。
  3. 保存范围内所涉及之五笔土地将进行城市规划专案变更,预计将现况之住宅区变更为公共设施用地。[18]

2014年3月23日,苏治芬说,定远电台保存范围将由云林县政府文化处加紧推动文化资产保存登录等作业,并广征民间团体及社会意见,对保存范围进行可行性规划[19]

2014年3月25日,云林县政府公告,定远电台以“云林县虎尾镇中央广播电台虎尾分台文化景观”名义登录为云林县文化景观。同日,民主进步党云林县议员蔡秋敏表示,定远电台不能被拆得不明不白,她要求云林县政府地政处把定远电台拆除的行政程序公文全部送交云林县议会中国国民党云林县议员李明哲质疑,云林县政府哪一个公务员敢在无高层默许下大胆径行拆除云林县政府文化处要保留的文化景观,他能理解云林县政府基于财政问题不得不拆除定远电台,但希望云林县政府“做事能光明正大”。同日,云林县政府地政处处长苏瑞元说,定远电台早在2003年就划入台湾高铁云林车站特定区城市规划范围内,2005年就该动工拆除,但因地上物补偿问题而拖到2009年云林县政府胜诉,2013年底央广搬迁并交还定远电台土地,云林县政府需要标售土地以取得现金。同日,苏治芬说,定远电台因云林县政府内部协调出问题而被拆,她感到相当抱歉,将透过城市规划专案变更,保留主体建筑与宪兵宿舍等2公顷范围,列入文化资产保存;而她发现定远电台拆除的行政程序公文有两颗关键印章是苏瑞元与云林县政府秘书长许义丰所盖,苏瑞元与许义丰将被移送云林县政府考绩委员会处置[20]

2014年9月11日,数十名云林学子组成的青年文化团体“凌云club”到定远电台前演行动剧指云林县政府未保护文化资产、更没追究定远电台被拆案过失人员,并宣布自行做的民调指半数网友认为定远电台被拆是苏治芬的错;凌云club发言人董书瑄说,本月4日凌云club至定远电台实地勘查,发觉定远电台保留案没进展,整个电台被铁皮包围,甚至有工程车出入;云林县政府文化处处长刘铨芝表示,本年3月25日已完成定远电台文化景观公告范围2公顷,本年7月争取定远电台园区规划设计费,规划设计费现在核定中[21][22][23]

2014年11月20日,审计部台湾省云林县审计室将定远电台被拆案陈报监察院[24]。2015年4月17日,监察院公告纠正云林县政府[25]

注释

  1. ^ 雲林縣虎尾鎮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国家文化资产网. 2017 [2021-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2. ^ 洪哲政. 央廣天馬、定遠2分台 美戰略電台舊址. 联合晚报. 2013-06-09 [2013-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4). 
  3. ^ 新闻稿. 駐美代表處澄清媒體報導「中央廣播電台分台拆遷」事. 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 2013-07-02 [2014-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3). 
  4. ^ 林国贤、郑旭凯. 央廣虎尾台宿舍區 改建將拆 地方爭保留. 自由时报. 2013-04-25 [2014-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5. ^ 美議員敦促台灣勿拆短波廣播轉播塔. BBC中文网. 2013-07-01 [2013-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08). 
  6. ^ 金溥聰和央廣罔顧美方訴求 拆毀天馬台天線.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2013-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04). 
  7. ^ 杨宪宏. 央廣「自毀長城」 前董事楊憲宏發布聲明.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2013-07-02 [2013-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7). 
  8. ^ 黄名玺. 央廣分台整併 藍:綠執政決議. 中央通讯社. 2013-07-11 [2013-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8) (中文(台湾)). 
  9. ^ 2014年2月19日云林县政府“府地发字第1035702392号函”。
  10. ^ 云林县政府. 央廣虎尾分台遭拆除,蘇治芬震怒. 云林县政府新闻参考资料. 2014-03-08 [2014-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9). 
  11. ^ 李云深. 具歷史價值央廣虎尾分台遭拆 居民錯愕. 新头壳. 2014-03-07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5). 
  12. ^ 庞清廉. 準文化資產 央廣虎尾分台遭拆 雲府道歉. 中广新闻. 2014-03-08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13. ^ 叶子纲. 央廣虎尾台拆除 雲縣府查疏失. 中央通讯社. 2014-03-08 [2014-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8). 
  14. ^ 周丽兰. 雲縣府起內訌 虎尾電台被偷拆. 中国时报. 2014-03-09 [2014-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4). 
  15. ^ 张朝欣. 央廣虎尾台遭拆. 中国时报. 2014-03-13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16. ^ 蔡维斌. 央廣虎尾分台遭拆 蘇治芬補救. 联合报. 2014-03-14 [2014-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5). 
  17. ^ 云林县政府. 蘇治芬縣長視察央廣虎尾分台. 云林县政府新闻参考资料. 2014-03-13 [2014-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7). 
  18. ^ 云林县政府. 央廣虎尾分台遭拆除 縣府補救之策. 云林县政府新闻参考资料. 2014-03-17 [2014-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3). 
  19. ^ 叶子纲. 辦專案變更 保存央廣虎尾台. 中央通讯社. 2014-03-23 [2014-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0. ^ 郑旭凯. 拆央廣虎尾分台 將懲秘書長、地政處長. 自由时报. 2014-03-26 [2014-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5). 
  21. ^ 姜宜菁. 央廣分台拆後不管 雲學子「演」不滿. 联合报. 2014-09-12 [2014-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6). 
  22. ^ 张立明. 不滿央廣虎尾台遭拆除,雲林縣青年團凌雲club質問「誰是雲林的文化兇手」?. 大成报. 2014-09-11 [2014-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3. ^ 云林县政府. 央廣虎尾分台保存式開發-營造冷戰時期軍事史生態博物館. 云林县政府新闻参考资料. 2014-09-11 [2014-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3). 
  24. ^ 审计部台湾省云林县审计室. 雲林縣政府未依照雲林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將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虎尾分臺登錄為文化景觀之決定,逕予拆除其主建物,造成文化資產難以回復之破壞,經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审计部. 2015-05-27 [2017-05-19]. 民国(下同)92年间,云林县政府将虎尾分台纳入高速铁路云林车站特定区区段征收计划开发范围,但考量播音任务不可中断等因素,同意虎尾分台采先建后拆方式于102年底前完成搬迁;然于搬迁作业期间,云林县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3、4、6及54条等相关规定,于101年12月1日审议决定将虎尾分台登录为文化景观。审计部台湾省云林县审计室查核发现:云林县政府未公告登录虎尾分台为文化景观,反以避免虎尾分台成治安死角为由,于103年3月7日派工拆除;直至文化界人士发现制止,主建物已遭拆除三分之二以上。且于媒体披露后,该府始办理公告登录作业;又据其概估,虎尾分台主建物之保存维修经费约5,925万余元。造成文化资产难以回复之破坏,且有浪费公帑之虞。经于103年11月20日陈报监察院,嗣经该院立案调查后,于104年4月16日纠正云林县政府。(详监察院公报第2954期) [永久失效链接]
  25. ^ 2015年4月17日监察院“院台教字第1042430152号公告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主旨:“公告纠正‘云林县政府无视该县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将财团法人中央广播电台虎尾分台登录为文化景观之审议决定,擅自拆除其主建物,过程草率,严重斲伤政府形象,造成文化资产遭受难以回复之破坏,有浪费公帑之虞;又该府办理过程相关单位各行其是,均有重大缺失’案。”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