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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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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宗
Tan Hoa-chong
台湾省议会议员
任期
1964年—1968年11月10日
台南县议会第1-4届议长
任期
1951年—1964年
前任首任
台南县议会第1-5届议员
任期
1950年—1964年
学甲庄庄长
任期
1935年5月—1941年
个人资料
出生1904年3月10日
日治台湾盐水港厅北门屿支厅
逝世1968年11月10日(1968岁—11—10)(64岁)
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台大医院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04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68年)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陈华宗(1904年3月10日—1968年11月10日),台湾台南县学甲镇(今台南市学甲区)人,日治时期担任学甲庄长,战后曾任台南县议会议长,台湾省议会议员等职。

早年生平

陈华宗在明治三十七年(1904年)3月10日出生于学甲中洲[1],为当地望族子弟。1917年时离台前往东京求学,先后毕业于东京丰山中学、立正大学史学科。

之后陈华宗在立正大学史学研究室担任副手,并曾在神奈川县的中原高等女学校任职,1932年辞职回到台湾。

政途

1934年1月时,陈华宗出任中洲信用组合理事,并在同年10月受任命为学甲庄协议会员[1]

昭和十年(1935年)5月,担任学甲庄长,六年任期之间,力排众议,推行学甲都市计划土地区划整理工作,为学甲市镇发展奠立基础。任满后,转任台南市长荣中学历史教师。

1941年起,陈华宗出任嘉南大圳水利组合代表,战后又任嘉南农田水利会接收委员、经理课长等职;1950年当选水利会副主任委员,1956年当选评议委员会常务委员,1959年当选会长。任内主张兴建白河水库曾文水库,获政府采纳施行,广建灌溉渠道,开挖云林地区地下水井,以利农业。更因负责八七水灾后重建工作,获颁七等景星勋章

1946年获选为台南县参议会参议员,并担任议长。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发,任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台南县分会主任委员,劝导人民协助国军清剿奸暴,并劝令附和盲从者,迅即自首自新[2]。陈华宗与参议员吴新荣等人,被指为内乱罪,遭受逮捕,拘禁于台北看守所,判处死刑,而后又以无罪释放[3]

陈氏连任四届议长,任期间与吴三连高文瑞刘博文陈天赐合称台南县议会五虎将。在1951年至1957年间,吴三连当选省参议员,而后又出任台北市长;高文瑞当选第一、第二届县长;陈华宗担任议长,三人都出身北门地区,成为“北门派”领袖。而北门派也成为后来“海派”的开端[3]

1964年当选台湾省议会议员,1968年获得近百分之百的选票连任[4],任内主张开发北门乡芦竹沟为综合商港。

1968年11月10日凌晨六时10分,陈华宗在前往台北省议会招待所[需要解释]途中,在博爱路贵阳街口的与货车相撞,送医后不治死亡[4][5]

纪念

位于学甲的华宗纪念公园

陈华宗由于作风清廉,深受学甲百姓感念,于当地被视为政治人物典范,称为“华宗精神”。生前,1955年学甲镇民代表会通过以“华宗桥”命名将军溪联外桥梁,以资彰表陈氏对学甲贡献,并开始筹建铜像与公园。陈华宗逝世后,1969年,铜像与纪念公园正式落成,而后又迁至“华宗纪念公园”现址。当地并以“华宗路”命名台19线省道学甲段。1978年起,学甲镇公所开始举办华宗杯排球锦标赛,为全国重要排球比赛之一。

参考文献

  1. ^ 1.0 1.1 臺灣人士鑑. 台湾新民报社. 1937-09-25. 
  2. ^ 二二八事件台湾本地新闻史料汇编(第三册)(《中华日报》1947.4.10:3,二栏题) p 1492
  3. ^ 3.0 3.1 臺灣省諮議會 - 陳華宗. 台湾省咨议会. [2018-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中文(台湾)). 
  4. ^ 4.0 4.1 省議員陳華宗 北市撞車遇難. 联合报. 1968-11-11. 
  5. ^ 省議員陳華宗今晨死於車禍. 自立晚报. 1968-11-10.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