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巽言 (嘉靖举人)
陈巽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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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维摩州知州 | |
籍贯 | 江西袁州府宜春县 |
字号 | 字汝说 |
亲属 | (子)贡生陈宜庆 (孙)天启元年举人陈之龙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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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巽言(16世纪—16世纪),字汝说,江西袁州府宜春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陈巽言见识广博,以道学为己任,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江西乡试举人,授宜兴教谕,为人方正自持、不苟取予[2],升上杭知县,清操端重不阿附上级,调维摩州知州,以供养双亲辞官,他生平孝友,廉能而寡欲,讲学主旨为性命良知,著有《阳明先生摘要》[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宜春县志》·卷八·人物志
- 光绪《重刊宜兴县旧志》·卷五·厯代职官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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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戈止 |
明朝宜兴县教谕 1562年-1566年 |
继任: 姚东阳 |
前任: 余一贯 |
明朝上杭县知县 1566年-1569年 |
继任: 周裔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