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傅
生平
宣德十年(1435年),陈傅中式乙卯科福建乡试第五名举人[1]。正统元年(1436年)联捷丙辰科进士,授刑科给事中[2][3],弹劾会昌伯孙忠、应城伯孙杰、福建参议颜择、御史丁俊、都督王瑜;后奉命册封琉球。因弹劾外戚,被下诏狱,后谪戍大同,死于卫所。后追赠太常寺少卿[4]。
参考
- ^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四十八):十年乙卯乡试 高岗第一人。 罗均第四人。 陈傅第五人。 谢回 陈晖定安教谕。 连福(俱府学。) 李清源 张祐 朱章徽州训导。 张谔(俱闽县学。) 黄廷仪侯官县学。第二人。 赵壮知县。 周杰 林应教谕。(俱怀安县学。) 陈敦长乐县学。 王远卫学教授。 林灿武城训导。(俱福清县学。) 黄真罗源县学。
- ^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四十八):正统元年丙辰周旋榜 高岗刑部主事。 陈傅给事中。(俱闽县人。) 黄廷仪侯官人。河南布政司参议。 周杰怀安人。户部主事。
- ^ 《福州府志(清·乾隆)》选举四. 福州地情网. [2014-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4).
- ^ (清·乾隆)《福州府志·列传》(卷之五十):陈傅,字岩说,闽县人,宋陈韡八世孙也。正统丙辰进士,授刑科给事中,鲠直言事。值边警,进安边四策。又劾会昌伯孙忠骄恣、应城伯孙杰贪淫、福建参议颜择之科索、御史丁俊阿纵、都督王瑜挠盐禁,皆逮问,中外服其风采。奉命册封琉球,馈遗一无所受。动戚周氏夺民田,遣傅按之,追田还民,绳其诸不法者。刑部尚书魏源庇周氏,论傅凌蔑皇亲,下诏狱,科臣交章论救,谓“贵戚当抑,以全国恩,直臣当容,以彰国纪”,竟谪戍大同。巳巳,英宗至大同,诏文武官谪其地者,赐复职,而傅已卒,后追赠太常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