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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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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年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陈鹏年石刻像
《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陈鹏年石刻像
大清河道总督
籍贯湖南湘潭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北溟
谥号恪勤
出生康熙二年(1663年)
湖南湘潭县(今分水乡
逝世雍正元年(1723年)
江苏江宁县
出身
  • 康熙三十年(1691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陈鹏年(1663年—1723年)。字沧洲,字北溟湖南湘潭(今分水乡)人,清朝前期官员,进士出身。谥恪勤[1]:38

生平

康熙三十年(1691年)辛未科进士,授浙江西安县知县。经河道总督张鹏翮推荐,授江南山阳县知县,参与河工。迁海州直隶州知州、擢江宁府知府。陈鹏年为官清廉,被民众称为陈青天[2]。四十四年(1705年)被两江总督阿山弹劾,但由于南京市民的抗议和商店罢市而平安无事。康熙四十五年,自江宁入馆纂《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认识顾嗣立,日后交往甚密。康熙六十年(1721年)任河道总督,六十一年(1722年)兼任漕运总督雍正元年正月“朔有五日”,卒于武陟河道总督任上。[3]著有《道荣堂文集》。卒谥恪勤,入祀河南、江宁名宦祠。《清史稿》有传。[4]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27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1. ^ 龙剑宇. 第二章 湘潭——地灵人杰. 《乌石寨揽胜——彭德怀故里纪行》. 重庆市: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8-10-01. ISBN 7-5621-2044-7. 
  2. ^ 《陈垣学术论文集》第二集,第417页
  3. ^ 李恒《国朝耆献类征》卷一六四,《清代笔记丛刊》本
  4. ^ 《清史稿·卷二百七十七》:陈鹏年,字沧洲,湖广湘潭人。康熙三十年进士。授浙江西安知县,当兵后,户口流亡,豪强率占田自殖。鹏年履亩按验,复业者数千户。烈妇徐冤死十年,鹏年雪其枉,得罪人置诸法。禁溺女,民感之,女欲弃复育者,皆以陈为姓。河道总督张鹏翮荐调赴江南河工,授江南山阳知县,迁海州知州。四十二年,圣祖南巡阅河,以山东饥,诏截漕四万石,令鹏翮选贤干吏运兖州分赈,以鹏年董事,全活数万人。上回銮,召见济宁舟次,赋诗称旨,赐御书。
    寻擢江宁知府。四十四年,上复南巡,总督阿山召属吏议增地丁耗羡为巡幸供亿,鹏年力持不可,事得寝。阿山嗛之,令主办龙潭行宫,侍从征馈遗,悉勿应,忌者中以蜚语。会致仕大学士张英入对,上问江南廉吏,举鹏年;复询居官状,英言:“吏畏威而不怨,民怀德而不玩,士式教而不欺,廉其末也。”上意乃释。幸京口阅水师,先一日,阿山檄鹏年于江干叠石为步,江流急,施工困难,胥徒惶遽。鹏年率士民亲运土石,诘旦工成。顾阿山憾不已,疏劾鹏年受盐、典各商年规,侵蚀龙江关税银,又无故枷责关役,坐夺职,系江宁狱。命桑额、张鹏翮与阿山会鞫,江宁民呼号罢市,诸生千余建旛将叩阍。鹏年尝就南市楼故址建乡约讲堂,月朔宣讲圣谕,并为之榜曰“天语丁宁”。南市楼者故狭邪地也,因坐以大不敬,论大辟。上与大学士李光地论阿山居官,光地言阿山任事廉干,独劾陈鹏年犯清议,上颔之。谳上,鹏年坐夺官免死,征入武英殿修书。
    四十七年,复出为苏州知府。禁革奢俗,清滞狱,听断称神。值岁饥,疫甚,周历村墟,询民疾苦,请赈货,全活甚众。四十八年,署布政使。巡抚张伯行雅重鹏年,事无钜细,倚以裁决。总督噶礼与伯行忤,并忌鹏年。已,劾布政使宜思恭、粮道贾朴,因坐鹏年核报不实,吏议夺官,遣戍黑龙江,上宽之,命仍来京修书。噶礼复密奏鹏年虎丘诗,以为怨望,欲文致其罪,上不报。俄,噶礼与伯行互讦,屡遣大臣按治,议夺伯行职。上以伯行清廉,命九卿改议,并谕曰:“噶礼曾奏陈鹏年诗语悖谬,宵人伎俩,大率如此。朕岂受若辈欺耶?”因出其诗畀阁臣共阅。五十六年,出署霸昌道,仍回京修书。
    六十年,命随尚书张鹏翮勘山东、河南运河,时河决武陟县马营口,自长垣直注张秋,命河督赵世显塞之。议久不决,鹏年疏言:“黄河老堤冲决八九里,大溜直趋溢口,宜于对岸上流广武山下别开引河,更于决口稍东亦开引河,引溜仍归正河,方可堵筑。”奏入称旨。世显罢,即命鹏年署河道总督。六十一年,马营口既塞复决,鹏年谓:“地势低洼,虽有引河,流不能畅。惟有分疏上下,杀其悍怒。请于沁、黄交汇对岸王家沟开引河,使水东南行,入荥泽正河,然后堤工可成。”诏如议行。先是,马营决口因桃汛流激,难以程工;副都御史牛钮奉命阅河,奏于上流秦家厂堵筑,工甫竟,而南坝尾旋决一百二十余丈,入马营东下。鹏年与巡抚杨宗义谋合之。既,北坝尾复溃百余丈,鹏年乃建此议。世宗即位,命真除。时南北坝尾合而复溃者四,至是以次合龙,而马营口尚未塞。鹏年止宿河堧,寝食俱废,寖羸惫。雍正元年,疾笃,遣御医诊视。寻卒,上闻,谕曰:“鹏年积劳成疾,没于公所。闻其家有八旬老母,室如悬罄。此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臣。”褒锡甚至。赐帑金二千,锡其母封诰,视一品例荫子,谥恪勤。祀河南、江宁名宦。
    子树芝、树萱,圣祖时,以诸生召见,令随鹏年校书内廷。树芝官至平越知府,树萱官至户部侍郎。

参考书目

  • 赵尔巽等,《清史稿》,中华书局点校本。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