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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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驾驶(defensive driving)是一种安全驾驶车辆的技能,机动车辆操作安全实施规程(Safe Practices for Motor Vehicle Operations, ANSI/ASSE Z15.1)定义防卫驾驶为:“在无法控制周围环境以及其他人行为的情形下,保障生命、时间及金钱的驾驶方式”[1]。美国全国安全委员会的防卫驾驶课程也使用上述的定义。防卫驾驶是在交通规则及基本驾驶技能以外的训练课程,其目的是为了预期可能的危险情形,尽量在有恶劣的条件或是其他人的失误的情况下,仍可以减少车祸的风险。防卫驾驶可以借由遵守一系列的准则来达到,包括确保前方安全距离、两秒定律,以及其他驾驶的技巧。
历史
美国全国安全委员会的Chris Imhoff在1964年提出了一个名为“驾驶范例计划”(Driver Example Program)的驾驶安全计划[2]。此计划设置了“防卫驾驶课程”(Defensive Driving Course,简称DDC)。 防卫驾驶课程以及教练发展览课程(Instructor Development Courses)分别在1964年及1965年开始进行,多半是由企业赞助相关费用。
基本原则
- 一般原则
- 控制车速
- 视线望远
- 时刻准备突发状况
- 保持警觉
- 专心驾驶
- 对待其他道路使用者
- 时刻预计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任何行动及关联反应
- 不要假设其他驾驶者的行动及反应与自己所想的一样
- 警惕及尊重其他驾驶者
- 驾驶车辆
- 保持行车距离
- 因应天气或路面状况采取合适驾驶策略
- 转弯前减速,避免在弯路中心太快减速而失去重心平衡
参见
参考资料
- ^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Safe Practices for Motor Vehicle Operation, American Society of Safety Engineers, Des Plaines, IL, 2006
- ^ http://www.nsc.org/safety_road/Defensive%20Driving%20Information%20Highway/Defensive_Driving_Resources/Pages/DefensiveDrivingCoursesHistoryTimeline.aspx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National Safety Council Defensive Driving Courses History Tim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