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郑金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金河
遭枪决前的郑金河
出生1938年2月12日
日治台湾台南州北港郡
逝世1970年5月30日(32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新店镇安坑刑场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8-1945)
 中华民国(1945-1970)

郑金河(1938年2月12日[1]:325—1970年5月30日),台湾政治犯,云林县北港人[2]。 毕业于北港北辰国小,以贩猪为业,后来服役于海军陆战队任上等驾驶兵[2]。1961年因涉入苏东启案,遭判刑15年[2]。1970年与江炳兴等共同领导泰源事件而遭枪决,过世时年仅32岁。

参考

  1. ^ 王美玉; 陈先成; 杜玉翔. 《1970後山風雲:未竟的泰源革命》. 监察院. 2019年. ISBN 9789865431297. 
  2. ^ 2.0 2.1 2.2 鄭金河. 国家人权记忆库. 国家人权博物馆. 

连结